■审议历时半年,听取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各方意见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谢惠仁
晨报讯 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历时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三审的同时召开了不下20多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包括未成年人在内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的孩子买烟酒、隐私保护和公布成绩名次等内容曾数易其稿。
昨天《条例》通过之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夏秀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条例》对诸多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减负、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网吧等,广泛征求家长、学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条款还吸纳了学生们提出的不得张榜公布成绩名次、建设绿色网吧等诸多建议。
据悉,《条例》将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法规亮点]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成绩名次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并实行公示。
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验;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点评:究竟可不可以公布成绩名次?在此次立法中最有争议。不公布成绩名次其实只是部分未成年人的意愿。最初条例草案规定,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对此,很多市民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公布成绩名次是一种传统、有效的教育方式,要不要公布成绩,应由老师决定。在征求了众多市民意见之后,最后修改成目前的表述。
学校考核不得和升学率挂钩
■法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采取措施督促学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
■点评:据新华社报道,将升学率与学校水平高下相挂钩曾是教育系统的惯例,一段时间甚至是最重要的指标。高升学率意味着学校可以拥有更好的名声、更优质的生源、更多来自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源倾斜,这些都曾引发各所学校对学生层层加码,以"题海战术"培养学生的应试能力。这种本末倒置的考核方式客观上加重了学生负担,日益受到现代教育观念的质疑。根据上海市教委日前制定的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也不得通过规定以外的考试、考查来检查和评估学校教育质量。
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买烟酒
■法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点评:在此次立法热点中,争议最少的是"父母不得让孩子买烟酒"。虽然有人担心这会让孩子变得"偷懒"、"喊不动",但孩子们用更大的声音表示,自己愿意做家务,但不愿意买烟酒。《条例》在充分考虑了大众声音之后,扩大了被禁止对象的范围,即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新条款从家庭保护章节搬到了社会保护章节,同时进一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
父母翻阅孩子信件受到限制
■法规:对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点评:最初的立法草案提出要保护孩子的"隐私权",这个"权"字让家长们格外担心。许多家长在仔细阅读了条例草案后诉苦说,有了这一条,家长无"权"翻阅孩子的信件,孩子如何监管?对于家长的担心,许多孩子一脸不满,难道翻阅了信件之后,就能监管好了吗?最后,立法找到了平衡点,将父母有权翻阅孩子信件仅限为"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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