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送棉衣,男大学生嫌旧拒收。这是11月25日《南京晨报》一则报道的题目。嫌旧的男生张晓强出身农家,父母靠拉板车和做针线活度日和供其上学,但年已二十的张晓强却以大手大脚和毫不隐讳的“歧视”回报父母。面对从老家连夜赶来的父亲,为了面子,他竟然把父亲推出校门,并说:“以后寄钱过来就行了,人不要过来了!”
从这则新闻中,委实能读出多种感受,比如娇纵误子、攀比害人等,但是透过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笔者却奇怪地发现,中国的父母很少有为儿女的不独立行为(包括经济和精神的)表示异议和采取措施的。新闻中的张父不仅不对儿子的浪费行为说不,反而常为儿子生在穷家而羞愧。
他们的这种心理极有代表性。现在,“治网瘾”成为社会热点,社会各界尤其是专家和父母忙得不亦乐乎,可就在热闹之中,就在对社会、家庭教育和责任愈加强调的声音中,笔者却发现,对于已成年的儿女而言,他们的责任被自身之外的力量揽走了,或者是被人为放置到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上,好像他们一犯错,就是学校的错,就是父母的错,就是网络的错……他们自己是不必负责的。
无疑,我们的社会有责任帮助每一个人渡过难关,这应该没有年龄限制。但是,举社会之力大包大揽地为“成年儿女”设计人生、排除“路障”,是对他们责任和权利的剥夺。每个人都有享受幸福的权利,同样也有主动化解人生困惑、危机的义务。张晓强们看不到这一点,完全是上述“剥夺”行为造成的恶果,我们应当让他和他的父母知道,一个年满十八岁的青年,没有权利保留家庭宠爱的“脐带”。
我们的传统和法律告诉人们“十八岁成年”,但是没有明明白白地反对成年后的不成年行为,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精神还有明显的差距,在这些国家,父母可以拒绝成年儿女的索取。不久前,《我只养你十八岁》一书之所以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正是说明成年人不成年行为被不负责任地纵容着,而这种纵容广受同情。
在我们为倾社会之力“挽救”成功一群“成年娃娃”而庆幸时,不应忘记,这种成就已完全被“不独立精神”对民族性格造成的破坏抵消了,不仅如此,我们收获的还有可能是一个“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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