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
时下,公众对某些人、某些单位动辄自称“我代表……”表现出相当的反感,因为谁委托你代表我们了,我们没有委托你,你干吗又张口闭口要代表全体公众说话呢。同样道理,公职人员遇到朋友有喜事,送个花篮、牌匾之类的礼品以示庆贺,本也无可厚非的。不过,假如自己隐姓埋名,只署上单位的名字,岂不是又在代表单位表
示庆贺了?如果全单位的人都默认也就罢了,假如就是哪个人的意愿,硬要说成是集体的意愿,难免有点荒诞。
近日,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16-1号的桃园缘美容美发中心门口摆放着20多个花篮,条幅上写着“国务院×××处敬贺”、“中央××部敬贺”、“外交部敬贺”、“中央×××敬贺”、“中央电视台敬贺”等。(11月22日《京华时报》)
要说这家“桃园缘”也可真有“官缘”,自己搞个一周年店庆,这么多家中央级单位都送花篮,相比之下,前天河北那个用百辆高档进口轿车、警车嫁女儿的行长要“逊色”多了。再高档的轿车,再有派头的警车,也无法和赫然写着“国务院”等机关名字的花篮相提并论啊。尽管事后美容店的经理承认是她请花店写的这些单位名字,但这些花篮上列出的显赫单位,据说又确确实实有其朋友在这些部门供职。这些朋友出了定做花篮的钱,只是这个女经理自己为了“店庆喜气”,有意把个人名字换成了单位名字。此所谓扯虎皮做大旗,树威风嘛。
事实证明,国家机关不曾允许以单位名义给美容店送过花篮,即使是其中的工作人员也不能以单位名义私自送花篮。至此,美容店老板以国务院名义给自己送花篮的谎话不攻自破。不过,这起假冒国务院“送”花篮事件的荒诞成分,还是有值得反思的必要。
美容店的女老板之所以假冒一些国务院以及其直属机关的名义给自己“庆贺”,其直接动机无非是借此给自己脸上贴金:使附近的同行瞅瞅,我这个店的背景何等了得;请主管部门瞧瞧,有这么多要害部门给我这里庆贺,你们以后对本店敢不客气吗?让过路的人看看,来“桃园缘”美容美发,是你们的福气。一句话,借助送花篮者单位的名气,给自己变相做广告。只要这些单位不告桃园缘侵权,那么,其这招假冒国务院名义给自己“送”花篮的棋就算走对了。花篮在门口摆放几天了,什么效果能出不来?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则荒诞不经的国务院给美容店“送”花篮事件的背后,折射出来的却是某些商家的“媚官心态”。有这种心态的商家,做生意时不是想靠技术应得顾客,而是在自我形象包装上进行琢磨。“琢磨”是为了给自己寻找无形的“背景资本”。至少,他们自认为“背景资本”在眼下对招揽顾客有帮助,对和主管部门打交道有好处。只是这样的假冒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戒的话,其他商家如法炮制,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家机关的形象。国家机关也有名誉权,自己的名誉被假冒不予理睬,等于不重视自己的名誉权。所以,笔者的意思是,商家可以“媚官”,但“官”不能主动接受商家的献媚。
时至今日,没见被冒名“送”花篮的单位有讨说法的迹象,也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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