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记者宋晓俐11月25日报道] “‘卡丹’到处有,‘狐狸’满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这首打油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目前知名品牌被“傍依”、“克隆”的现状。
近日,一场“‘傍名牌’现象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燕京饭店隆重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人大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四个部门的专家出席此次会议,强烈声讨“傍名牌”现象。
“‘傍名牌’现象频繁出现在社会生活当中。这种现象开始严重的影响到人们的消费生活。因此必须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领导提出了这一观点。
“傍名牌”现象发端于上世纪末VCD行业
11月18日,“傍名牌”现象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燕京饭店百合厅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人大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四个部门的专家了出席此次会议,就全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傍名牌”现象进行了专门的深入的研讨。
在研讨会的现场,千龙网记者看到,能容纳将近一百人的会场被挤了个满满当当,大家对“傍名牌”的话题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负责人在发言时表示,“傍名牌”现象是从1999年年底到2000年初开始出现的。这种现象出现之后,便从单一的VCD行业蔓延到服装等众多行业,从国内名优企业蔓延到国际知名企业,从内地蔓延到香港、法国等地区和国家,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志培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傍名牌”主要有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商标侵权,突出表现在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方字、图形,混淆他人的商标权;二是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文字相同或冲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商标法》颁布之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它损害的行为。
那么,到底什么是“傍名牌”呢?据工商部门人士介绍,许多境内公司将他人的知名商标登记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并委托中介机构到境外注册登记公司,而后在国内申请注册一个与该商标近似的商标图案,随即拿着“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始销售自己生产的“名牌产品”,使人误以为是国外知名产品,业内人士称之为“傍名牌”。
名牌产品“兄弟姐妹”众多令人眼花缭乱
在18日召开“傍名牌”研讨会上,来自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专家们详细指出了普遍存在于社会上的各种“傍名牌”现象。你叫“樱花”,他就叫“樱花好太太”;你“奥普”有了点名气,我就在前面加个前缀,变成“深圳奥普”……但凡是有一些名气的口品牌,都难以逃脱被“傍”的命运。
此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陈小姐购买空调时,指明要日本“大金”品牌,销售商推荐了“大金风灵”和“大金阪本”两款。安装时,陈小姐发现两台“大金”的英文拼写截然不同,调查后发现“大金风灵”确属大金品牌,而“大金阪本”却不是。
目前,市场上包括许多大型商场内销售的名牌货品都是正宗品牌货的“兄弟姐妹”,特别是一些境外名牌,如老人头、梦特娇、华伦天奴、鳄鱼等品牌的“兄弟姐妹”特别多。“老人头”像的皱纹两道还是三道,鳄鱼的嘴朝左还是朝右,梦特娇的花瓣有几瓣等各个品牌的细枝末节,都决定了商品本身价值的巨大差异,有些看似同一品牌的商品,其制造公司实际上根本就不同。
一些经营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作虚假标示,“傍用”外国名牌的影响力来打开销路,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外国产品,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无奈的之余,就有了“‘卡丹’到处有,‘狐狸’满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的打油诗。这首打油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目前知名品牌被“傍依”、“克隆”的现状。
企业急功近利“傍名牌”最终将自食苦果
在研讨会上,各方专家纷纷发表了对“傍名牌”现象的认识及看法。“傍名牌”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或个人为了争夺市场、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导致“傍名牌”现象、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冲突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性的特点,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地区这些问题比较突出,案件相对集中。二是行业性的特点,越是和消费者接触密切、越是消费者关注的商品,这些问题越是普遍。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商标在人们的心目中开始有了选择,知名商标的重要性得以体现。某些企业或个人受到利益的驱动,故意“傍名牌”、制造商标与企业名称字号的冲突,实施不正当竞争,侵占或损害他人商誉。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对品牌的重视。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许多经营者认为“傍名牌”是赚钱的一条“捷径”,一旦尝到了甜头就难以收手。另外,国内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对打造自己的品牌缺乏信心,同时缺乏资金实力,就会采取“借棵大树来乘凉”的做法。工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言,“傍名牌”没有任何好处,只有误导消费者,苦果最终由侵权者自己吞。
服装界有关人士向记者分析了“傍名牌”现象产生的一个根本原因,即代理商赚钱心切,令某个名牌衍生出来的产品“遍地开花”。据悉,很多有正宗“血统”的名牌,其众多“孪生兄弟”每个都有若干个代理商,有的代理商见钱眼开,代理服装的见代理皮具有“搞头”,私下也生产皮具,同样还打上正宗标记,真真假假,让消费者雾里看花,同时也增加了执法难度。
专家教消费者五件识破“伪名牌”“法宝”
在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经济学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告诉千龙网记者:“傍名牌”现象是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遇到的难点,是新型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体制滞后。目前,用别人商标登记成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把别人的企业名称注册作为自己商标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是加强被侵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体制上加以调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机制;从企业登记上保护商标,从商标注册上保护企业名称,同时还要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加强商标管理机构和企业登记机构的信息沟通。企业登记要在更大的地域内加强信息沟通或在更大的范围内联网,严格审查,使其形成全国协调统一的企业登记机制。
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适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解释。把“傍名牌”问题具体化,在登记条例上丰富化,使其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被侵权人或者商标持有人发现被“傍”之后,目前最便捷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此外,专家还教给消费者五件识破“傍名牌”的“法宝”:第一,如果商品标签上的公司名称是以该知名国际名牌为名,那么十有八九就是“傍名牌”,因为,真正的国际知名品牌和它的公司基本都不同名。
第二看标签,认厂家。正宗名牌货的标签上都会注明总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并且标有电话和传真,有的甚至有投诉举报电话,如果是世界级的名牌,还会附有制作精美的英文说明;“傍名牌”的商品一般则没有代理商,甚至没有标明电话,只有简单的厂址。
第三比价钱。正宗的名牌商品的价格基本上不是几十或百来元可以买到的,其价格一般都会是相似品牌商品的3—5倍。第四留意同一商场内的相似柜台。一般来说,商场内是不会有同一品牌同时出现的情况的,如果一家商场内有两个以上的近似品牌出现的话,至少有一个是仿冒的,顾客可以比较之后仔细问问售货员。第五认清前后缀。一些国内公司为了注册成功,在注册时将一些世界品牌加上前缀或者后缀,实际上,世界品牌有前缀后缀的并不多,即使有,也是一般人所熟识的几个。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