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海涛)在11月25日晚11时30分播出的央视《社会记录》中,央视记者谈及“保姆日记遭遇雇主偷批”事件中的“偷看”一事,女雇主王萍的丈夫高先生辩解道:法律是公正的,我们不存在偷看。所谓偷看,是悄悄地躲起来看,我们看到雪儿写的东西以后,马上告诉雪儿我们看到你写的东西了。所以就不存在偷看。另外,高先生还指出:我们确认她写的东西是写在我女儿的本子上,但是,我们不认为它是日记。我们认为她写的是恐吓信。从客观上讲,迟早我们是会知道的。为什么?我女儿的作业本我们经常要检查的。所以,我们迟早是会发现的。所以说,雪儿让我们发现这个东西,客观上是存在的。主观上可能她不想让我们看到,但客观上存在她让我们看到她写的这个东西。
期间,央视记者问道:你不觉得本子上写的都是些个人化、私密性的东西吗?高先生很肯定地回答道:不存在私密性。如果是个人化、私密性的话,她会专门拿个本子告诉我们说:这个本子我要写我自己的东西了。如果是她的本子,我们当然没权力看了,否则,就必然侵犯了她的权益。可是她用的是我们家的本子,必须要告诉我们,不然我们咋知道上面都写些什么?
当记者把“雇主15岁女儿送本子给雪儿用”的事告诉高先生后,高先生立刻反驳称:我女儿没有权力把东西送给她呀!她是一个未成年人呀!如果女儿把这个本子送给她的话,雪儿也应该问我们:叔叔或者阿姨,你女儿把这个东西送给我了,你们看行不行?所以,这个本子不存在我女儿给她的问题,而是她在用这个本子时就该给我们打招呼。用这个本子写东西,不给我们打招呼是不对的。
昨日下午,记者就高先生针对“保姆日记遭遇雇主偷批”事件在央视的一番“理论”,随机采访了西安部分知情市民,大家普遍认为雇主所言大有强词夺理之嫌,难怪连颇善言辞的央视主持人阿丘也哭笑不得,连声苦叹:“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位高先生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