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俊谢建秋)低价购进海水晶加工食用碘盐,获取高额利润。彭水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正香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食盐,日前被彭水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6月下旬,彭水自治县盐务分局接到举报:在县城南门洞农贸市场有人卖假食盐。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一摊位上发现两包1000克装的可疑食盐,工作人员当场用碘试剂检测,断定为假食盐。执法人员当即到摊主的仓库进行搜查,查获同类假食盐73.5公斤。
11月上旬,彭水自治县盐务分局查明了出售假食盐的制造窝点,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道,查封了龚正香已包装好的8吨假食用盐、用编织袋装的13吨海水晶以及台秤、包装机等造假工具。
据调查,4月份,龚正香儿子龚兵(在逃)在重庆某地以每吨700元的价格购买海水晶和相当数量的碘盐包装袋及碘盐仿伪标识,以及台秤、胶盆和包装机,在一间10余平方米的昏暗房间内,办起了一个食用碘盐加工厂。
其生产过程很简单,海水晶分包成1000克装的复合膜“碘盐”小包装即可。龚正香夫妇及儿子儿媳成了工厂的主要成员。龚正香说,从开始经营到案发时,已生产了40多吨假盐。
据查,龚正香每卖出一吨假盐有700多元利润,为了保险经营,从不对外零售,起卖数量为一吨,主要发往乡镇市场,最多一天卖出了5吨假盐。
国家轻工业井矿盐监督检测中心近日对龚正香所生产的食盐检测结果为:送检样品质量指标均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的氯化钾,其碘含量为0,属不合格食盐。
新闻纵深食盐产销全程严管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薇)平均每人每天才吃十几克,价格也不贵的食盐,平时很少有市民特别想起,但在盐业行政主管部门那里却是从开采到销售,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管理、监督的大事。
我市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就是重庆市盐务局以及下属的各个分局。“盐还没生产我们就开始管理了。”市盐务局管理人员昨天说。
开采盐矿资源,必须首先经市盐务局审查同意,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继续以后的申请、许可证办理等工作。
制盐企业开办时也要经过盐务局的审查批准,生产前更要取得盐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特别是生产、加工食用碘盐的企业,还要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盐运输也实行了严格的运证制度,由盐务局核发,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开着车运输食盐。
盐商也要办证。盐务局按照规定核发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用盐必须是碘盐,如果因某些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还要到相应医疗机构出证明,到专门盐业公司购买。
从生产到销售,从盐厂到盐贩,都必须接受盐务局的严格监督,哪个环节出了错都将严重影响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