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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竟然吞食铁钉来逃避法律制裁,然后继续危害社会,这已经成为榆次街头“两抢”和偷窃案件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
吸毒人员是社会“毒瘤”,没钱吸毒就去抢去偷,为了案发后不被送进看守所或强制戒毒所,就吞吃异物。据榆次禁毒部门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吞食异物逃避法律打击的吸毒人员有32人,占到榆次在册吸毒总人数的4.9%。吞吃的异物多为刀片、铁钉、硬币、钥匙、拉链、螺丝等金属物。吸毒人员多是在作案前或是作案后被抓获时吞下这些铁东西。2003年8月22日,吸毒人员王某在榆次窑上筑路机械厂盗窃手机时被捉,在派出所里他交待自己吞食了两根长钉,后来到医院检查得到证实。吸毒人员李某因偷窃被抓获后,说自己腹内有异物,经医院透视发现食道、腹腔两个地方有异物。
吸毒者自伤吞食异物后,监管部门对此类人员不予收押,办案单位又不能超期羁押,只能降格处理,特别是一些不构成犯罪的治安案件甚至免于处罚。应该强制戒毒的只能处以“限期戒毒”,要求吸毒人员在当地派出所监管下,一定期限内在家戒毒,但这种处罚作用微乎其微。
一旦肚子里有了铁钉,除非强制,吸毒人员一般都不会自愿进医院手术,反而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危害社会。去年以来,榆次街头抢劫、抢夺、偷窃案件频发,其中一些作案者就是肚里有钉的吸毒人员。吸毒还“吃铁”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的犯罪趋势,除了通过立法消除执法上的“真空”,还需要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
本报记者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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