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11月22日媒体报道:浙江省平阳县为制止公车私用,出台了“公车贴标”新招。该县600多辆公车,除公检法司部门等具有特殊标志的车辆外,都被统一贴上“公车”标志,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这一标志用强力胶粘贴在汽车挡风玻璃右下角,外观面为金黄色,上印醒目“公车”字样,中间是国徽图案。对着车内的一面印有“不允许酒后驾驶、不允许领导干部驾车、不允许公车外借、不允许用公车学习驾驶”4句警示语。贴标的“公车”如被举报公车私用,当事人将会被按规定给予党纪和经济处罚。
据说采取这一举措后,平阳县的大小排档、饭馆前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百姓对此普遍支持、叫好。
“公车贴标”事情虽小,意义却不简单。曾几何时,为了制止公车私用,各地采取了不少招数,比如请来记者,扛着摄像机满城市追踪拍摄;组织庞大的检查队伍,大小宾馆突击检查。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就在于没有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公车的“脑门”上没写着它是“公车”,一般人想监督也找不准对象。
现在简单了,看到“公车”字样,遇到一眼就能看出是私用,比如用贴有“公车”标志的车辆接送朋友下馆子、孩子上下学、娶亲嫁女等等,人人都可以打电话举报。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威慑力,即使不能彻底消除公车私用现象,起码可以让一部分人有所收敛。
这说明,让群众参与监督,不失为对付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一剂“灵丹妙药”,一是监督效果最佳;二是监督成本降低;三是群众信服。
但是,在为“公车贴标”叫好的同时,我们也不免有点担忧,即要防止出现另一种现象。以往,贴有公检法司等标志的车辆,有的在路上横行霸道,成了群众痛恨的“特权车”。现在公车贴了标志,标志中间还有一个大大的国徽,这固然可以给用车人以神圣感,约束自己的行为,但也可能令少数人坐在车里,就感觉与众不同,滋长“特权”意识。如果管不好,人们有理由担忧,这些头顶“公车”字样的车,会成为新的“特权车”。
另外,就“公车贴标”的具体作法而言,还有做得不够彻底的地方。比如,公车内贴的4条警示语,是对着车内人的。这就反映出一种习惯性思维:意思是希望车内的人能自律。实际上,这4条警示,对车内人来说,属于应知应会的内容,不看也应心知肚明,而群众在车外却看不到。不如将它面向群众,既有助于群众了解贴“公车”标志的用意所在,明确监督公车的具体内容,又防止有人借“公车”标志耍“特权”,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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