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危机
“炸药这东西管起来真是费尽千辛万苦。谁管理谁倒霉!”
11月23日,《望东方周刊》记者完成采访离开时,爆炸现场的警戒线依旧没撤,警戒线外,仍然有三五成群的居民围在一块议论着5天前发生在此处的惊天爆炸。
这不仅是一起在国内极少有的人体炸弹案,而且,在同类案件中,造成的伤亡之大也鲜有能比。
巨大的炸药监管真空
《望东方周刊》采访了20余名死者家属,家属们在当地政府及时有效的安抚工作下情绪大多已经稳定,几乎所有人已经同意签字火化,并领取了6600元的死者丧葬费和5000元慰问金。
县宣传部新闻办公室龙主任说,爆炸案是一个刑事案件,属个人行为,是犯罪人的变态的心理问题造成的,不是政府部门主管上的原因造成的。
铜梁县官员向家属表示,给予死者家属的11600元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政府在此案中没有任何责任。
然而,家属们认为政府部门是在推脱责任,强烈要求追查案件有关责任人。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凶手如何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国家严格管制的炸药。
据警方调查,人体炸弹袁代中在茶馆内引爆的炸药量在3-5公斤。此外,铜梁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文志介绍,在袁代中家中的杂物、床下和楼上还分别搜出了24公斤炸药,同时还发现了10枚雷管。袁家早已被凶手设计为等待炸死公安人员和其妻家属的炸药库。如果其得逞,那么案发后还有一起更令人震惊的爆炸案发生。
据公安部门调查,袁代中2001年就因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但是这样一个有前科的人,却轻易逃过了公安部门的监管和项目公司的审查,在事隔3年后年再次获得炸药。
按照规定,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必须由公安部门严格监管。铜梁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文志说,“公安局对于民爆物的监管非常严格,购销都登记在案,没有资质的个人是不可能买到雷管、炸药的。雷管出厂都是有编号的,我们根据上面的编号,很快从内部登记存档上查到这些雷管是从一家建筑公司买走的。”
这家建筑公司全称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岳公司),一直在当地从事土方爆破的项目。今年1月,铜梁县金龙工业园区红蜻蜓皮鞋厂的项目工程开始动工,该工程被一个合川老板包去,该老板又把该工程的土方爆破项目承包给当地有爆破资质的项目经理人李兴位。而李兴位挂靠在巴岳公司,以巴岳公司的名义购得项目爆破所需的雷管和炸药。
经查,雷管是1月份从该工地上流失的,已经核实的丢失次数就达3次。当时袁代中正好在工地上做管理员。流失的环节被认定在中午工地停工时。上午用剩的雷管没有按规定回库,据工程人员反映,袁代中在看守过程中曾数次骑摩托车离开工地。后来工地也发现雷管数量不对,质问袁代中,但他没有认账。
“铵锑类炸药是相当烈性的。其威力超过一般的硝铵类炸药。”巴岳公司的有关人员说。据了解,袁所使用的铵锑类炸药,其威力仅次于TNT炸药,公安机关正在查证是否也是从该公司流失。
“可是后来公司并没有按规定向我们报案,如果我们当时接到报案,肯定会组织警力全力侦破。如果接到报案没有侦破那是我们公安部门的责任,可没报案就是公司的责任了。”按照黄文志的说法,虽然公安部门在理论上负有监管职能,但“如果他们瞒着我们做家长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
“只有首都北京才有能力对每个爆破项目实行专职警察的到场监督。别的地方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局管民爆的只有一两个人,只能实行不定期的抽查。”黄文志透露,“在这件事情后,市治安总队可能出台一些新的措施来进一步规范对民爆物品的监管。”
“谁管理,谁倒霉”
公安机关已经收回了巴岳公司从事爆破项目的许可证,公司所有正在进行的爆破项目一律叫停。另外刑事拘留了4个人,包括原总经理程其国、项目负责人李兴位和郑光辉。
巴岳公司总经理田荣富在接受采访时始终一脸落寞,他一再表示他当时不在公司,李兴位也跟公司没有关系,“他挂靠在我们公司,我们只是收取他一点爆破费。”
巴岳公司是铜梁县仅有的几家具备爆破资质的公司中最具实力的。“全县至少40%以上的爆破工程是我们做的,每年都要承包上百万土方的爆破量。公司1982年成立以来,从来没出过这种事,这次打击真是太大了。”
对于自身对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巴岳公司给出的理由跟公安局如出一辙——条件不许可。公司财务人员田丰德称,平时公司的管理人员只有四名:总经理、办公室职员、财务和一个文员。几十个项目经理平时都不来办公室,“只有他们是跟着项目走的,工程的爆破员、管理员也是由这些项目经理自己从外面请的”。
出现雷管丢失的项目正是由李兴位一手操办的,袁代中也是由李兴位雇佣的。而对于每个工地上的安全管理,巴岳公司只有程其国一人负责,他只能在各个工地上巡查。根本不可能对每个项目的民爆物品监管到位。“现在重庆的建筑公司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情况。” 田荣富的话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
面对巨大的管理漏洞,田荣富无奈地说,“枪支弹药还好管些,炸药这东西管起来真是费尽千辛万苦。谁管理谁倒霉!”
“目前民爆物和民爆器材仍然延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那套管理办法,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混乱。” 铜梁县鹏程物资有限公司是铜梁惟一一家具有经营民爆物品资格的企业,该公司不愿具名的总经理说,公司对民爆物品的管理责任在销售运送完后即告停止。
“如果没用完,我们也没有权力让卖出去的民爆物品重新回收到我们的火工库来,这个工程没用完的雷管炸药留到下个工程用是很普遍的事情?”对于其中的管理漏洞,该总经理说,“每个人的素质不一样,从前对民爆物品的管理没有现在这么严格还不是没出事?”然而,将危险的民爆物品的管理安全寄托于人的素质,这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让人担心。
铜梁县政府正在组织对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核对了炸药、雷管的数量、登记、保管情况。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民爆物品储存库房的问题;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民爆物品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在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环节违规操作、有制度不落实的;涉爆违法犯罪问题等。
目前重庆市涉爆行业也正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然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层面脱节所造成的漏洞使得对民爆物品的监管很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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