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讯
为了帮助家庭生活贫困的学子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为国家建设造就更多的有用之才。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助贫困学子的优惠政策,助学贷款就是其中一种。那么,贫困学子怎样申请这种贷款呢
据负责此项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人士介绍,国家助学属信用贷款,由教育部门设立的“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取得合法学籍、家庭确实贫困且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等。借款人在校期间不需要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目前,银行一般只受理批量办理,原则上一学年办理一次。只要是真正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银行都会按规定予以办理。
需要贷款的贫困大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十天内向所在学校的指定部门提出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申请),并如实、完整地填写《高校国家贷款申请表》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相关表格。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本人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及复印件;贷款人规定的其它资料等。然后,贷款银行对借款人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会及时将贷款转入借款人在本市、区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上,由借款人自行交纳学费及支取生活费等。
学生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手续时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均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介绍人为借款人所在学校的学生处,见证人为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是借款人的班主任或专职辅导员、系主任等)。一般情况下,学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标准。
(蒋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