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电 11月3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建国以来全省最大的抢劫、盗窃案,12名被告人分别因抢劫、盗窃、转移赃物罪被提起公诉。该团伙在4年的时间内,持枪入室抢劫、盗窃作案地区包扩哈市六区及大庆、北京、广州、长春、大连、深圳等省内外多个城市,疯狂作案170余起,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8月24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原维海来到哈市道里区安国街125号一处民宅,用撬棍撬开门后,盗窃人民币115000元、价值人民币138300元的手表五块、女士貂皮大衣一件及各种首饰。
1999年3月29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来到哈市香坊区建北街科技公寓一居民处,用撬棍撬开门后,盗窃价值人民币100000元的女士劳力士满天星金表一块及各种首饰。
1999年某日,被告人修永明等人来到哈市宣庆小区5栋一处居民住宅屋,用撬棍撬开门后,盗窃价值人民币666000元的男式劳力士手表三块(其中满天星金表一块)、雷达手表十块、明威手表一块及法国路易十三洋酒一瓶。
2000年7月3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沈俭平来到哈市道里区康安路一处民宅,撬门入室后,盗窃人民币150000元及各种首饰。
2001年3月13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齐贵山(已执行)来到大庆市让湖路区龙泉商住6号楼一处民宅,撬开门后入室盗窃人民币750000元。
2001年5月31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高俊奇来到哈市道里区安定街132号一处民宅,用撬棍撬门入室后,盗窃人民币210000元、美元3000余元(折合人民币24830.4元),澳元2600元、价值人民币33000元的男式手表两块、女士手表三块、小金元宝一个及各种首饰。
2002年2月4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沈俭平来到哈市道里区安发街24号一处民宅,在撬门入室后,盗窃人民币140000余元,各种首饰若干。赃款赃物被均分
。
2002年2月26日晚7时许,被告人王占山、李茂志等4人来到哈市南岗区宣庆小区23栋一处民宅,用撬棍将门撬开后进入室内,盗窃被害人家中保险柜内人民币230000元、价值人民币204900元的手表五块、女士貂皮大衣四件及金银首饰。
2002年5月某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高俊奇、孙显柱来到南岗区曲线街69号一处民宅,在用撬棍撬开防门后,又将被害人保险柜撬开,盗得人民币110000元、价值人民币60240元的女士劳力士手表一块、男式手表一块、JVC摄象机一部、奥林巴斯照相机一部、茅台酒两瓶、洋酒两瓶、云烟两条、中华香烟两条。
2002年5—6月某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沈俭平来到哈市道里区共乐小区28栋一处居民屋,用撬棍撬门入室后盗窃日元150000元(折合人民币9689.4元),港币1000元(折合人民币1060.6元),索尼随身听一部、照相机一部、茅台和五粮液酒二十瓶、人头马等洋酒十余瓶、干海参及价值人民币25000元的各种首饰。
2002年11月4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宝林来到哈市南岗区红旗大街附近的龙绅花园一处,王占山和李宝林先用自制开锁工具将门打开,随后修永明持撬棍将室内铁皮柜撬开,盗窃人民币100000元、价值人民币19800元的女士貂皮大衣一件、十余条软包中华香烟及各种首饰。
2003年1月30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王占山、李茂志等一行5人来到哈市道里区安松街一处居民楼内,当王占山用自制开锁工具将被害人家门锁打开后欲行窃时,发现屋内有人,于是几人便持枪将被害人逼住,抢走人民币1300元,价值人民币12800元的雷达表一块、三星手机一部、都彭腰带一条及黄金项链一条后逃离现场。
2003年3月某日,被告人王占山、修永明、李茂志、沈俭平来到哈市道里区经纬四道街一处民宅处,在王占山用自制开锁工具开锁入室后,盗窃价值人民币400000元的伯爵情侣表一对、裘皮大衣一件及白金首饰一套。
被告人王占山参与抢劫犯罪8起,抢得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145元,参与盗窃犯罪157起,盗窃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6425500.78元;被告人修永明参与抢劫犯罪1起,抢得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00元,参与盗窃犯罪158起,盗窃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2086.29元;被告人李茂志参与抢劫犯罪2起,抢得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00元,参与盗窃犯罪116起,盗窃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33174.57元。
王占山等12名被告人的抢劫、盗窃行为多集中在1999年—2003年。在这四年时间内,这12名被告人有分有合,在哈尔滨市、大庆市各高档住宅区内撬门入室疯狂作案达170余起。盗得现金、名表、首饰、裘皮、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在实施其中九起犯罪时,因被害人发现,各被告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实施了抢劫犯罪。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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