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剑芳
自去年10月1日实行自愿婚检以来,全国各地婚检率急剧下降———南京的婚检率从98%跌至1%,广州则由97%降为4.43%,至于农村地区更是逼近零。针对一些专家恢复国家强制婚检的呼吁,黄建林先生明确指出“如果‘强检论’抬头,恢复强制婚检,那就是走回头路,是法治的倒退”,认为应该“理性而勇敢地接受法治的代价”(11月23日“青年话题”)。对此,万音先生撰文回应(11月26日“青年话题”)。笔者阅后,感觉如梗在喉,愿一吐为快。
专家呼吁恢复强制婚检,就是因为与他们的“奶酪”有关,这样的话怎么听怎么有点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众所周知,预防疾病的费用远低于治疗疾病的费用,这也是预防医学能够存在的重要条件。因此,如果这些专家们真有某些利益诉求,那他们应该坚决反对婚检才是———病残儿童出生后的治疗费用,绝对远远高过婚检的代价,这块“奶酪”才真是大哩!倘如此,他们还铆足了劲儿呼吁婚检,岂不是天下第一傻冒?
事实上,呼吁恢复强制婚检的专家来自多个医学领域,可以说,只要是学医的人,就不会漠视婚检的作用,而在当前的情势下,多数医者包括笔者这样从事工作与婚检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也是强检论的支持者。退一步讲,即便其中确有某些专家真是因为与婚检机构有利益关系而呼吁,也不见得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毕竟婚检的意义是明摆着的呀!比方说,消防器材的生产厂家向民众宣传防火知识,顺带呼吁居民最好每家配备一个灭火器。按照黄先生的观点,既然厂家讲授防火知识有推销灭火器的嫌疑,因此宁愿冒家中失火的风险也决不破费购买灭火器,以免成全了某些“奸商”发财的机会!
婚检的费用,一直是被诟病的对象。果真如此吗?现在,中国人的结婚费用是多少?2004年8月对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占到四成多(广东民政信息网)。而一对新人的普通婚检费用为232元,仅占结婚费用的不到百分之一,真可谓九牛一毛。因此,如果说婚检费用是阻止人们进行婚检的主要原因,绝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婚检率急剧下降的原因,广州媒体的调查显示主要有三:图省钱省事,婚检一次起码需要半天时间,最低费用每人百元左右;怕检查出疾病尴尬;更多人则认为双方恋爱多年,又早已同居,不会因为婚检查出病就不结婚,如此婚检就变得多此一举(《南方日报》)。南京的情况则显示,“很多新婚夫妇要么怕检出疾病影响结婚,要么认为能过性生活就可以结婚,对待婚检的态度十分冷淡。”(新华报业网)
上述调查结果毫无疑问使某些评论家脸上无光———去年,他们可是说“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的健康最负责,对自己的爱人最负责,对自己的后代最负责”。对于婚检事实判断出现的巨大误差,评论家们不是虚心承认错误,而是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理由。有些人抛出了孕检(孕前检查)的理论,还班门弄斧质问医生:“孕检,知道不?”(《沈阳今报》)“博学”的时评家们,中国虽然实行了计划生育,但有几对夫妇是按计划“播种”的呢?婚检尚且不能保证,孕检就更是天方夜谭了!
由于国情和民众素质,很多政策和法规的出台都要经过试点。小平同志早就说过:试点是一个好东西,干好了向全国推广,搞坏了只烂一块,损失不大。强制婚检的取消,是没有经过试点的,所谓论证也只是在纸上进行,是典型的“书斋决策”,这就注定了自愿婚检的政策一经出台便面临着巨大挑战。面对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率迅速跌停的严峻局面,决策者的反思本是必不可少,但评论家们的言论,却有如一针针起死回生的强心剂,为他们提供了拒绝反省的有力支持。
“理性而勇敢地接受法治的代价”,话说得好轻巧!生不生孩子是一种私权利,但这种私权利绝不像“夫妻看黄碟”那样不危害社会,因为病残儿童出生的后果,是由整个社会承担的。明知道病残儿童会增加,也有预防的办法,却要人们“理性而勇敢地接受法治的代价”,将“法治”建立在数以百万计缺陷人口出生的基础上,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血腥了一点!当年,计划生育便是依靠政策强制推行的,遭遇了批评、抵制与挫折,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如果等到社会上首先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等到绝大部分民众有自发的控制生育的要求,那真是黄花菜都凉了啊———今天的中国,至少要多3亿人以上,你能想像那是怎样一种恐怖景象吗?
笔者以为,在现阶段,恢复强制婚检是惟一可行的办法———西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废除死刑后又恢复,恢复强制婚检不会比它们更离谱。这是一个可以主张权利的时代,但我们应该意识到,民众对制度执行的自觉性离理想的国民要求还有太大的差距———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是幼儿园就开始接受的教育,但只要没有交警在场,乱闯红灯的车辆与行人相信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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