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江瑜) 近日,溧水县永阳镇鲁家村农民鲁某,因涉嫌强奸杀害幼女,被溧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记者了解,鲁家村有30来户人家,100多个村民,村民大多姓鲁,而且几乎都沾亲带故。鲁某今年51岁,从没结过婚。受害人小菊(化名),今年才11岁。按照村里的辈分,小菊喊鲁某“爷爷”。
事发那天是11月14日。那天傍晚,小菊独自一人从亲戚家回来。可是,到天黑了,她也没回到家。晚上7时许,小菊的母亲发动亲戚在村里寻找小菊。不一会,小菊的叔叔在村里一口小池塘里,找到了小菊的尸体。当晚,村民们向派出所报了警。
经法医鉴定,小菊是被人实施强奸后,溺死在池塘的。在检查小菊的尸体时,警方在她的脖子上发现了一处淤血痕迹,应该是被人勒伤的。
经过分析,小菊从回家到遇害,时间很短,警方据此推断,嫌疑人应该是同村人,而且和小菊熟识。正因如此,小菊才没对其产生防备,使其有机作案。随后,民警对全村男子进行了走访。11月18日,民警在鲁某脸上找到了一道伤痕,像是被人抓伤的。而且,鲁某在面对询问时,十分慌张。警方于是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进一步审讯,鲁某交代,小菊确实是他强奸杀害的。当天,鲁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