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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问题富豪”大起底:三条道路走向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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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2月02日17:55 来源: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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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近两年,对于进入“青春期”的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上海首富”周正毅落马,“中原首富”乔金岭自杀,新疆啤酒花老板艾克拉木神秘“蒸发”,蜀中巨富刘汉刚上财富榜旋即上公堂,还有杨斌的被判、李海仓的被杀……
“问题富豪”的遭遇集中反映出民营企业“青春期”的浮躁、彷徨。青春代表着生长,勃勃生机不容否定,只是一些“青春期”的行为需要矫正。
要矫正这些“青春期”行为,首先要了解这些行为。中国“问题富豪”的敛财模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归结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
敛财模式之一:暴利走私
问题富豪代表:赖昌星 李深
财富敛财事件:厦门远华特大
走私案、湛江特大走私案
暴利走私是“暗黑”富豪榜上敛取财富最多的模式。尤其对已经成气候的走私犯罪团伙头目来说,他们常常雄霸一方,呼风唤雨,为方便走私,甚至拥有自己的走私码头和各种先进仪器。当然,为打通走私各环节,他们亦不惜血本一掷千金。
赖昌星无疑是最“杰出”的代表。据传,有一次为贿赂厦门市某官员,赖昌星养的一帮打手在该官员下班途中将其团团围了起来,在一番“谈判”之后,扔下一捆50万的人民币扬长而去。
敛财模式之二:金融诈骗
问题富豪代表:国洪起
财富敛财事件:国洪起20亿的金融诈骗金融
诈骗种类繁多。代表人物国洪起的犯案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虚增国债标准券,仅北京一家营业部就虚增了3亿多;二是通过勾结营业部内部人员,挪用券商公司其他国债;第三是和营业部人员串通,将已经回购的国债再向银行骗贷。
另一种典型的类别是金融骗贷。这种骗贷通常与房地产结合在一起,如通过构画圈地蓝图——落实土地批租方——最低首付资金——拿到可套取银行贷款的土地批文——以承建单位资金铺垫——搞定银行获得抵押贷款——完成收益周期。或者是虚增资产,以“滚雪球”的形式达到暴富。如买进一块地皮——以高于原价评估抵押贷款——再买进地皮——再抵押贷款——以“滚雪球”的形式使资产剧增,其间配合各种声势“炒作”,从而骗取更巨额的贷款,然后进行资本运作,一旦资金链断裂,财富便如雪崩。
在上述的暴富链条上,通常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通关”手段,如对银行或政府官员投其所好,以金钱和美色攻关,打通各环节,完成敛财过程。
敛财模式之三:“股市大盗”
问题富豪代表:周正毅
财富敛财事件:通过农凯集团虚报资本并操纵证券交易
第一种类型是通过财务造假,制造企业经营假象后上市“圈钱”。这种类型的敛财模式通常是三步曲:炒作概念——财务造假——上市。通常炒作概念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如小学文化的蒋泉龙炮制的“中国稀土”,正是有了种种光环,才得以一步步前进,但问题一旦被揭露,股价即刻崩盘,一泻千里。
另一种类型是借壳上市,又称“后门上市”或“逆向收购”,通常是与巨额的银行骗贷联系在一起,在成功使财富虚增之后,通过并购交易把自己的业务或资产并入到一家已经上市的企业中,并在并购后的头年制造“辉煌业绩”假象,在资本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同时,还可利用上市公司套取更多的信任,包括银行贷款。(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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