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段 扬
本报讯昨日上午,北海市客运中心34辆短途中巴客车阻塞在车站,造成近500名长途客车乘客滞留客运中心约半小时。引发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客运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
竞争过于激烈
上午9时30分,正是北海市客运中心发车的高峰期,该中心往返于北海至合浦专线的34辆车中巴车却集体停运,不但阻止北海至合浦专线售票处售票,也不许已买了票的乘客上车,部分中巴车停在客运中心门口,导致交通堵塞,多辆长短途客车不能按时发车,近500名乘客滞留车站。
中午12时许,记者赶到北海客运中心采访,只见中巴车大多数排成行,停在客运中心的停车场内,少数停在大门外,车主和司机们聚集在一起,多名警察正在现场维持秩序。北海至合浦专线售票处贴出了“合浦暂停售票”告示。北海市运管处、交通局、公安局的相关领导都赶到了现场,协调处理这起突发事件。
车主及司机们七嘴八舌告诉记者:北海至合浦仅28公里,客运市场的竞争却异常激烈,除北海汽车总站和二运车站有跑专线的中巴车队外,北海客运中心的专线中巴车队就有30座中巴车34辆车。由于僧多粥少,排队轮班,每辆车平均每天只能跑5个单边,节假日乘客上座率约为百分之五六十,平时只有百分之二三十,而每辆车每月的燃油费、养路费、过路费、车站进站费、工商管理费以及税收等各项费用,要支出1.2万元左右,再加上司机和售票员工资,车主们每月跑车的收入所剩无几,不但不能赚钱,还不能补偿中巴车的磨损费。北海市运管处曾在数年前向车主们许诺,客运中心北海至合浦专线,34辆车封顶,不再增加新车。但北海客运中心为自己增收,竟违背诺言,新增加两辆中巴车加入营运,使车主之间形成恶性竞争,损害了车主们的合法权益。
两车加入“惹祸”
北海客运中心的负责人则向记者解释:1998年以前,北海客运中心北海至合浦专线共有50多辆中巴车营运,后淘汰剩36辆,其中34辆陆续更新,组成一支中巴车队,从北海客运中心轮班发车,每隔10分钟发一趟车。另有两辆车因未及时更新,车辆破旧,达不到专线营运要求,客运中心便未安排这两辆车参加专线营运,但这两辆车既有经营权,也有线路牌,一直在北海至合浦的专线上散兵游勇似的跑着。
今年8月底,这两辆车的车主更新了车辆,办好了相关手续,客运中心于9月26日安排它们参加专线营运,因另外34辆车的车主竭力阻拦,时值国庆“黄金周”,客运中心从大局考虑,暂停了这两辆车的专线营运。但这两辆车毕竟具备了加入专线营运的合法资格,不能长期将其排斥在外。12月1日上午,当客运中心再次安排这两辆车中的一辆加入专线营运时,又遭到车主们阻拦,于是引发了纠纷,导致客运中心正常的营运工作受到干扰。
为了疏散滞留的合浦乘客,客运中心和运管处当天上午10时许从二运车站调来两辆中巴车暂时营运北海至合浦专线,可刚卖出几张票,车主们不但不许乘客上车,还拍打那两辆中巴车的玻璃,吓得那两辆车赶紧开走。客运中心为了恢复正常营运秩序,只好拨打“110”报警。当天11时许,客运中心和运管处召集中巴车的车主们开会,但协调未能成功,形成僵局。
协商仍在进行
运管处一位负责人表示,从未作出过客运中心北海至合浦专线34辆车封顶的承诺,专线营运需要多少车,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运管处和客运中心均有权决定要多少辆车加入专线营运。
客运中心有关领导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第四款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中心将请运管部门和交通部门领导一起出面,与车主们协商处理好专线营运中的矛盾,如果车主们不听劝告,一意孤行,影响客运中心的正常营运,只好执行相关法规了。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止,客运中心与车主的协商仍在进行,该中心北海至合浦专线仍未恢复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