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5日,山东省邹城市电视台女播音员马啸猝死在副市长刘波家中的床上,这一消息一夜之间在邹城炸开了锅。这个消息很快就被封锁了,前往采访的媒体记者均被拒之门外。没有哪个部门、哪个人出面澄清那些沸沸扬扬的传闻。邹城市宣传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刘波一案已经在社会上传闻多时了,各种版本都有,市委已经上报。整个事件纯属刘波个人行为,是个案。
刘波与女播音员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当然不是在党和政府的授意下干的,说“属刘波个人行为”似乎没什么不对。但不要忘了,刘波的身份是邹城市副市长,是举市关注的公职人物。倘若是老百姓的个人行为,那自然应该由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副市长个人行为,就不是他所能完全担待得了的了。刘波还能对他给党和政府抹下的黑负责吗?他还能主动到电视或报纸上去澄清“这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党和政府无关”吗?在公众的眼里,副市长的个人行为仅仅是影响到其本人的形象吗?
带有公职背景的个人行为,已沾染上了官方的色彩。人们会对官员的个人行为以公务行为的高标准进行要求:公职人员倘在私下里做了件好事,那会被认为理所应当;公职人员倘若“以个人行为”做了件坏事,那必将被公众与其公职联系起来。
老百姓的个人行为,其隐私是受到保护的,但公职人物的隐私权是受限制的隐私权,更何况与丑闻挂上钩的隐私已不能称之为隐私。克林顿在“拉链门事件”中的隐私不是事无巨细都向国会进行报告了么?更何况,“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事件”还出现了公民的死亡,就更需要公布真相,让各种各样的传闻止于公开。
女播音员死在了副市长的床上,这一事件显然是有伤官员乃至地方政府的体面的,事发之后,有关方面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封锁消息,这显然在潜规则之内。有关官员急于表明“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事件”是个人行为,是个案,无非是想拯救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声誉,想减轻用人失察或监督失察的责任。
但封锁消息、保持沉默的做法,却只能加重人们的怀疑:既然能通过封锁消息来降低负面影响,是不是也会通过授意地方公安部门作假来隐瞒真相?刘波虽然已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但其在副市长任上所积下的余威,是不是会影响到真相的公开?
事件发生后近一月,作为邹城市上级的济宁市,派纪委、公安局等单位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郑重地”向家属口头宣布了马啸的尸检报告结果。既然上级部门已经介入,并得出了调查结论,为何不在当地媒体上向公众详细公布,仍然任传言在空中飞?为何是外地的媒体突破重围来报道此事?
而且事件的处理,也不能令当事人满意。马啸的丈夫杨雪金认为,“尸检报告前后不符,相互矛盾,存在着诸多疑点”——时间上的疑点、死因上的疑点,以及尸检报告中陈述马啸是裸体死在副市长家的床上的,而结论又认定没有发生过性行为,这也是个疑点。这些说明了什么呢?连当事人对调查都有疑问,那又如何让公众不产生疑问呢?
即使是公开都未必能释疑解惑的丑闻,更何况遮遮掩掩呢?遮掩只能让公众对政府不信任,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已不仅仅代表其个人,对公职人员恶劣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也决不可能由个人来挽回。但显然,某些官员并没有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肆意妄为;某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没有弄明白什么是最合适的危机拯救措施,所以他们就选择了封锁消息的不合理办法。
新闻链接:
山东邹城一女播音员神秘死在副市长家床上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