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3日电(记者段博 王世焕)陕西省体彩中心原副主任张永民及工作人员吴燕华、田伟东,延安体彩管理站站长李智文等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3日分别被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体彩承包商杨永明(另案)为了在陕西省境内发行即开型体彩中取得便利,先后多次向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副主任张永民、省体彩中心发行部副部长吴燕华、工作人员田伟东和延安体彩管理站站长李智文行贿。其中张永民受贿4万元,吴燕华受贿8000元,田伟东受贿7000元,李智文受贿6.56万元。
西安市中院审理认为,张永民身为省体彩中心副主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越职权范围,与杨永明个人签订体彩承销合同,并给予杨"即开规模销售主管"的身份,后越权将体彩销售过程中的弃奖划归杨所有,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2004年3月20日至25日西安体彩销售过程中,张永民严重不负责任,放弃监管职责,致使杨永明等人诈骗得逞,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使政府的公信力遭受严重损害,严重影响了国家彩票事业的正常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吴燕华、田伟东、李智文等人身为体彩工作人员,放弃监管职责,收受他人贿赂,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故依法一审作出判决,张永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吴燕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田伟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李智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他们4人受贿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