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3日电(金文斌、杨金志)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最近判决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大军、王小军兄弟俩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起案件的荒唐之处在于,王小军的妻子与人通奸被捉,两兄弟因此起意勒索通奸男子。
2003年3月4日下午,王小军与往常不同地提早回家。因为房门锁着,他拿出自备的钥匙开门而入。开门后他发现,一名陌生男子站在卫生间正对着镜子梳理头发,而自己的妻子则躺在床上。陌生男子一见王小军,立刻神色慌张起来。王小军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羞愤难当的他一把拖住陌生男子,同时打电话让哥哥王大军立刻赶来。
王大军赶到后,提出要拨打110报警,陌生男子与王小军的妻子同时哀求阻拦。这时,兄弟俩突然提出,要陌生男子赔偿10万元,并威胁不然就告你强奸。陌生男子称拿不出那么多,请求减少。经过一番商量,最后确定为3万元,由陌生男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留下了联系方法。
此后王小军常打电话去催讨,王大军更是直接上门索要。兄弟俩轮流对这名男子施加压力。被勒索的男子被迫于月底先送了1000元到王小军家。2004年4月30日,兄弟俩将男子约到茶坊,要求他再支付15000元了结此事。不料,被勒索的男子早已经忍无可忍,预先报了警。王大军、王小军两人拿着钱走出茶坊时,被警察当场抓住。经法院审判,兄弟俩这才发现,自己所设想的私了方案,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