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降低打工子弟学校办学门槛
本报讯 (记者张灵)昨天,朝阳区教委召开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审批现场会,重新确定打工子弟学校审批条件,其中,学校的启动资金数额从原来的150万元减至30万元。会上,朝阳区育英学校、明圆学校获得教委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成为该区首批合法办学的打工子弟学校。
按照新的办学条件审批规定,合法的打工子弟学校须满足3个条件,即: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校食堂必须得到区卫生局的卫生许可、学校校舍必须经区房屋安全鉴定站进行安全鉴定。同时,一些条款变得更为灵活,如学校启动资金由原来的150万元下调到30万元,学校不能形成200米环行跑道的,只要能有全校学生同时做操的场地及与学校规模相应的篮、排球场地即可等。
朝阳区教委副主任张金科说,减少学校启动资金数额意味着降低了打工子弟学校合法化的门槛,对办学者是一种鼓励,有助于他们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学校办学环境的改善上。新的办学条件审批规定公布后,朝阳区将对全区101所打工子弟学校进行整顿,撤并一些办学规模小、办学能力差的学校,到2007年,使所有打工子弟学校都实现合法化。
对于新的申报条件,不少打工子弟学校校长都觉得可以接受。志宏学校校长竹怀彬表示,新申报条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由于打工子弟学校校舍多是租房,教室面积大小不等,不符合申报条件。一些校长则认为,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农村班级人数应控制在28-33人,但实际上很多学校都存在超编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张金科表示,将通过教育资源整合,将闲置的公办校舍腾退出来供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同时通过加大公立学校的接纳能力等途径来逐步解决。
目前,朝阳区流动儿童约8万,占全市流动儿童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有3.5万多人就读在非法打工子弟学校。
作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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