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金良李京)宣武区大栅栏街道的社区法律图书馆一开张,就吸引来一位“编外”图书管理员。他就是曾经失手杀人被判刑入狱,因表现好被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安某。
1996年,安某因一时冲动杀了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今年5月,60多岁的安某假释回到社区,成了宣武区接纳的第一个社区矫正对象。一开始,他心里忐忑不安:虽然从监狱里出来了,可自己毕竟还是一个服刑人员,身体又不好,还能融入到社会吗?
安某的忧虑被街道社区做矫正工作的人员看在了眼里。他们以“情”为先,感化了安某。安某一判刑入狱就被单位除了名,他对办退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审核他的档案时,发现他曾有缴费记录———这是能否享受退休待遇的重要线索。在向区劳动局咨询得到认可后,工作人员帮他办妥了退休手续———等2006年服刑期满,安某就可以按月领退休金了。考虑到服刑期间不能领取退休金,工作人员又为他申领了每月330元的低保补助。
安某被感动了。本来,60岁以上的社区矫正人员可以不参加公益劳动,但安某总是抢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社区法律图书馆一开张,安某就主动上门:整理图书、修理书架、擦拭桌椅,干得非常认真。一闲下来,他还经常翻看书架上的法律书籍。懂得了一些法律知识,不光对自己当年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他还常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帮助居民化解一些小纠纷。一次,安某遇见两个小青年拉扯在一起要动手打架,上前语重心长地劝说:“年轻人,有什么事慢慢谈不行吗?非要弄得像我以前一样,被判了刑关进监狱才知道后悔吗?”两个小青年不好意思地散开了。
半年多来,安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他时常跟人说:“社会并没有抛弃我。”网络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