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素有“煤海”、“煤乡”之称,煤炭资源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但最近几年,山西的煤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山西省省长张宝顺介绍说,安全事故75%以上发生在小煤矿,山西的小煤矿在上世纪80年代有8000座,经过整顿现在还有3400座,加上地方煤矿和大型煤矿,现在山西共有煤矿3800座。
可以设想,就是管理得最好,10年一座煤矿发生一起事故,每年就有300多起事故发生,平均每天一起。小煤矿矿主关心的是在他承包的一年两年内尽量多挖煤,对安全生产投入很少。所以要从根本上治理煤矿安全问题,就要解决小煤矿过多的问题和矿主对自己煤矿利益的关切问题。
于是山西采取了明晰产权制度的改革,就是明确探矿和采矿的有偿使用权。
临汾将全市的312座煤矿的煤炭开采权由集体转让给个人,被明晰产权的个人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资源有偿使用费。煤矿产权的明晰,使不少矿主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又感到安全责任的重大。
张宝顺说,国务院最近做出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采矿权、勘探权可以有偿出让。产权制度改革首先是解决经营者和矿主对长远利益的关切问题,只有他对这块资源明确拥有开采权,他才能够知道他有多大的利益;为了实现长期利益最大化,他就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设备技术的改造,关心煤矿的安全,尽量不出事故。
央视《经济半小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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