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昨天发布的“半月治安播报”,11月下半月,南京各类刑事发案与上半月相比略有上升,但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两抢”案件发案比上半月下降15%%,其中飞车抢夺和拦路抢劫案件发案分别下降34.5%%和33.3%%。针对当前治安形势,警方发布了相关“治安预警”信息。
诈骗案件发案上升明显
11月下半月,诈骗案件发案比上半月上升24.4%%。11月24日上午9时许,受害人朱某在浦口区浦东路桥附近,被两名犯罪嫌疑人以买卖所谓的“龙珠”为由,骗走人民币9万余元;10月12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邱某、陈某等3人在建邺区水西门交通银行支行门口用扑克牌冒充电脑芯片,以买卖赚取差价为名,骗走受害人钱某人民币4万余元,警方于11月17日破获此案,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发特点:目前诈骗犯罪分子侵害对象已不局限于老年人或妇女,而是针对不同对象,预设骗局,伺机作案。犯罪分子主要以神医看病、迷信消灾,买卖假金元宝、“龙珠”、宫廷文物可赚取差价等手段诈骗老年人;以做生意为借口,骗取经营业主的信任后再诈骗受害人的定金、货物等;针对青年人,犯罪分子以手机没电、银行卡被吞要打电话与亲友、银行联系等为借口,用假手机或其他物品抵押诈骗受害人手机等。
警方提醒:岁末年关,外来务工人员尤其要提防此类案件,要始终保持良好心态,不存贪利思想,对可疑陌生人员要提高警惕,切勿因一时疏忽而被骗;市民做生意时要多留心眼,加强防范;要经常叮嘱家中老人,提取大量现金务必要与家中子女联系,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市民若发现附近有诈骗嫌疑人员活动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更加及时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
扒窃案件发案较为突出
冬季已经来临,带有明显冬季季节特征的扒窃案件发案与11月上半月相比有所上升。11月22日18时许,杨某在新街口34路公交车总站乘车时,发现左肩挎包内的白色钱包被窃,内有人民币5000余元以及身份证、信用卡等物品。针对此类案情,警方正积极部署警力,强化专门侦查力量,积极排查梳理各类线索,稳、准、狠地对扒窃案件多发地域进行重点打击。
高发地段:从近期扒窃案件发案的处所来看,公交车站站台和公共汽车内为扒窃案件的高发地,发案上升较快,公共场所内的扒窃案件也相对多发。
警方提醒:市民在车站乘车时要避免拥挤,防止财物在拥挤中被扒窃;在车内不要将包背在背后,注意将随身物品置于视野之内;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发现东张西望或臂上搭着衣服的人,要多留心眼,以防不测;市民一旦发现有人扒窃或被窃,既要敢于也要善于与其斗争,要充分发动群众将其扭送至就近的公安机关。
公共场所拎包盗窃案多发
11月下半月,发生在商场、超市的拎包盗窃案件发案虽然基数不大,但与上半月相比呈上升趋势。由于商场、超市人流量大,且市民多携带现金,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不免混迹其间、物色对象、伺机作案,或是趁市民将包、物放在试衣间或是柜台上走开试衣时进行盗窃,或是趁市民在超市选择商品,注意力分散时顺手盗窃市民携带的皮包。11月26日11时许,一名受害人在下关区某超市购物时,放在购物车内一只红色手提包被盗,内有人民币2000元及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损失总价值4000元左右。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超市购物时不要将包放在购物车内,防止购物时因一时疏忽,被人顺手牵羊;在商场试穿衣服时,不要将携带的包裹物品随手乱放,以防被窃;在餐厅用餐时,不要将衣服搭在椅背上,离开座位时要随身携带衣物、皮包,防止财物被盗。(宁公宣 陈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