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裸死案今日开审
由湖南湘潭雨湖区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家属索赔214万
本报讯 案发22个月后,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命案今日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一案件展开听证调查。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日前已被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提起公诉,黄静家属提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家属曾要求公开审理未果
此前,对黄静的死亡原因已经做过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每次的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此案引起广泛关注,黄静母亲认为,它已经成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
记者昨日下午在雨湖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将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黄静母亲黄淑华介绍,她本人以及曾委托的律师曾向法院申请公开审理,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雨湖区法院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是被告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要求。知情人士介绍,雨湖区法院刑庭庭长将担任该案审判长。
据了解,黄静父母提出了总额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万元,抚养教育培养费30万元,赡养费20万元,以及殡仪馆保存尸体费用、误工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
要求对被告以事实罪名重起诉
黄淑华交给记者的一份“关于黄静案的法庭陈述词”表述了她对这次庭审的五点意见:一,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构成强奸既遂和故意杀人,要求对被告以合乎事实的罪名重新起诉;二,黄静案从立案起就遭受司法不公和性别歧视;三,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中的“潜在病理改变”与“特殊性活动”提出质疑;四,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公开审理此案;五,请求法庭支持民事赔偿要求。
黄静案的律师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革、杨作福担任,两名律师曾向雨湖区法院提出三点请求,要求申请曾经参加尸体鉴定的法医出庭作证,案件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质证,但都没有被采纳。
黄静案已成女性权利的符号
两位律师昨天透露,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在今年8月委托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了4名国内知名刑法专家对黄静被害一案所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了咨询论证,论证结果将在今天庭审中公布。他们表示,他们对黄淑华进行法律援助已有8个多月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所谓明显的错判还有审判监督的渠道,但对于一张司法鉴定,却往往没有纠正的办法。他们希望通过黄静案改变这一体制,促进司法改革。
目前已有全国20多家媒体和黄淑华联系,表示会到场采访,网络上多个论坛都出现了预告开庭日期的帖子,网友们表达了希望此案能公正审理的愿望。而一直关注此案的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也于开庭前一天来到湘潭,艾晓明教授认为此案不仅已从一个刑事个案变为司法公案,而且“黄静”也成为了女性权利的符号。
事件回放
女教师宿舍裸死 死因鉴定屡遭质疑
2003年2月24日上午,年仅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此后,江西德兴教师徐建新在网上发起了一场签名活动,数百人签名呼吁彻查黄静的死因。
从事发当天上午10时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作出法医鉴定,认为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但其母亲黄淑华认为女儿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开始了顽强的维权之路。
2003年6月2日,黄静生前的男朋友姜俊武被刑拘。
2003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分别提交了新的鉴定书,认为以前的鉴定结论缺乏证据,需进一步检查。而之后却发现应该被殡仪馆妥善冷冻保存的黄静遗体高度腐败,对鉴定起重大依据作用的黄静器官标本被焚烧,物证内衣内裤莫名消失,黄静生前体检表也离奇丢失。
2003年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纳由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所作出的鉴定,以强奸中止罪,对姜俊武提起公诉。
今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第五次法医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法医鉴定专家徐英含详析鉴定结论:
特殊性活动使黄静机械性窒息
今年8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的第五次法医鉴定,由五名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结论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黄静究竟有什么病理改变?姜俊武采用的特殊性活动究竟怎样促发了黄静死亡?对这些问题,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于今年9月23日在浙江大学专程采访了鉴定报告第一签字人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徐英含。昨日,记者整理并节选了艾晓明教授的部分采访录像对话。
“我认为她的直接死因是肺水肿”
艾教授:有人认为潜在病理改变在鉴定书中没有说清楚,还有这个潜在病理改变是不是致死?
徐教授:这是我们五人经过讨论,一致意见写下的。讨论过程是有些争议,但大家都很认真负责。我觉得她的直接死因是肺水肿,因为我看了之前所作的几个鉴定的解答,尽管他们在其他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但在这个意见上基本上一致。我考虑,确切的死亡时间大致是姜俊武发现黄静吐气,颗粒里有泡沫,喷到他的脸上,我特意问了姜俊武,当时他发现黄静抽筋是全身性的还是局部的,喷出的泡沫是白色还是粉红色?他说晚上灯熄了,看不到泡沫的颜色,但她手脚都在抽筋,那说明是全身性抽筋,是严重缺氧的一个临床表现。
“她胸部受到压迫引起机械性窒息”
徐教授:姜俊武说他是当时跨坐在黄静的胸部上,一部分体重压在她上面,我认为这使她胸部受到压迫,必然引起机械性窒息,从而引起缺氧,缺氧后血管壁的通透性会升高,继而引起肺水肿,而在看了心脏后发现有一些脂肪组织的增生,所谓病理性改变实际上就是指这个。
“若无特殊性活动,只有潜在病理,她不会死”
艾教授:病理改变说明黄静有病,又说姜俊武采取跨骑式方式引起促发死亡?
徐教授:如果没有特殊方式的性活动这个因素,光是潜在病理,她不会死,而这种活动是姜俊武引起的,这个他应该负责。真正的死亡原因应该考虑到特殊方式的性活动这个因素。
艾教授:为什么不在鉴定书中写明这些意见呢?
徐教授:对该案,不同的专家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我是专家组成员之一,不能代表整个专家组的意见。大家还是比较客观全面的,鉴定书的文字里也没有直接排除机械性窒息,隐约提到这就是一个机械性窒息,律师在法庭辩论时可以提出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雷
图:
生前的黄静清纯美丽,对音乐十分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