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燕杰)据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计将达到4%左右,成为1997年以来物价涨幅最高的一年。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随着粮食和肉禽蛋奶等主要副食品价格趋于稳定以及去年涨价滞后影响的逐渐消失,12月物价涨幅将逐步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10月份物价指数,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3%,比9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今年1至10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1%,其中去年涨价翘尾因素约为2.6%,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1.5%。以粮食为龙头的食品类价格成为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1至10月累计,食品类(包括粮食、肉禽蛋奶等)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0.8%,约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3.6个百分点,占总涨价因素的88%。
据介绍,目前国内粮食价格每公斤普遍高于国际粮食价格0.1至0.2元,国内粮价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去年涨价对今年第四季度的影响有望逐步消失,因此,第四季度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明显低于前三季度,11月和12月的涨幅会低于10月份的涨幅,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4%左右。
据了解,1至10月,本市食品类价格涨幅略高,比上年同期上升4.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和居住类价格同比分别上升1.4%、1.2%和0.8%。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份以来,粮食、肉禽蛋以及民用水、电、燃料等生活必需品涨价较多,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今后,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错开出台涨价项目的时间;物价涨幅已经较高的地区,要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以减轻政府提价对价格总水平的推动。同时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发放困难补贴等方式,缓解价格上涨造成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在校困难学生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增强生活困难人群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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