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被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提起公诉,黄静家属还提出了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案件展开听证调查,因此一些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专家、记者均未能到庭参加旁听。
法庭门外人山人海
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直到下午4时40分结束。庭审过程中,法庭门外挤满了人群。他们中有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和省内的数十家媒体记者,有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医学、法学专家,有黄静的伯伯、叔叔和姨妈等20多位亲属。法庭走廊上始终由警方把守,用几条长长的凳子将人群远远地挡在门外。
在人群中,记者见到了黄静的亲姨妈黄桂华。今年57岁的她心中充满了愤怒。她告诉记者,自己家住长沙大托镇新港村,为了赶来参加庭审,在儿子的陪同下,她早晨6时多就从家里出发。但在所有亲属中,只有黄静的父母参加了庭审。
5次法医鉴定和多起非正常事件
2003年2月24日,21岁的女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于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的宿舍。从发案当天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3次做出法医鉴定,认为黄静系因疾病自然死亡。但黄静之母黄淑华不认同这3份鉴定结论,开始了维权之路。
去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分别提交新的鉴定书,认为此前3个鉴定结论缺乏证据。今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第5次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生了多起非正常事件:去年8月,保存在殡仪馆冰柜里应该被妥善保存的黄静遗体高度腐败;对鉴定起重大依据作用的黄静器官标本被焚烧;有重大干系的物证内衣内裤莫名消失;以及黄静生前体检表也离奇丢失……
此前,对黄静已经做过5次尸检、6次死亡鉴定,每次的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所以此案才引起广泛关注。
黄静母亲几度晕过去
昨日的庭审上,黄静的母亲黄淑华主要陈述了自己的5点意见,但对法庭上姜俊武一方律师的无罪辩护极度愤怒。她在中午休庭接受媒体采访时痛不欲生,泪如雨下,在其妹黄桂华的搀扶下,几次往地上瘫倒下去。下午庭审结束时,她的情绪再度难以控制,迈着蹒跚的步伐在法庭过道上走动,口中念念有词,再次趴在其妹妹肩膀上晕过去。她说,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姜俊武没有任何道歉和理亏的表示,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只字不提,或压根就不承认。
黄淑华告诉记者,她在法庭上主要陈述了5点意见:一是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构成强奸既遂和故意杀人,要求对被告以合乎事实的罪名重新起诉;二是黄静案从立案起就遭受司法不公和性别歧视;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中的“潜在病理改变”与“特殊性活动”提出质疑;四是要求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公开审理此案;五是请求法庭支持民事赔偿要求。
律师团曾论证一年之久
黄静家属的律师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革、杨作福担任,两名律师曾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提出3点请求,即要求曾经参加尸体鉴定的法医出庭作证,案件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质证,但都没有被采纳。两位律师透露,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曾委托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4名国内知名刑法专家对黄静案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了论证。
在随后的律师与媒体见面会上,吴革律师透露,对一个案件先后进行5次法医鉴定,这在我国法学理论界比较少见。黄静的亲属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一个由司法界权威人士组成的律师团,对案情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论证,而且是法律援助,几万元的费用没有由黄静的亲属承担。
昨日下午4时40分,庭审完毕,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庭外围满了记者,等待采访姜俊武,但姜躲在法庭内始终没有出来。记者们等了一个多小时后,姜在几名民警的护送下,一路小跑迅速离开法院,搭乘马路边一辆标有“公安”字样的车迅速离去。(本报记者 刘炬)
事件经过及法医鉴定结果
起诉书称,2002年5月,经人介绍,姜俊武与湘潭市临丰学校女音乐教师黄静认识,两人在随后的交往中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2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姜在临丰学校黄静的宿舍内与黄同睡一床,姜提出与黄静发生性关系,黄不同意。姜俊武强行,黄静反抗,最后姜俊武便放弃了。当日早晨,黄静因病死亡。
经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鉴定:1.黄静系因肺梗死窒息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2.死者双下肢腘窝处小片状椭圆形或类椭圆形皮下出血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根据损伤特点分析推断,符合表面光滑的条状物体挫压(如手指作用)所致。3.黄静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变,这些病变在一定条件下(如情绪激动)可以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变化(如血栓形成)从而导致上述死亡结果;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成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