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霍宇力 通讯员 严兆军) 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截至昨日2004年度广东省四所中央部属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全部发放完毕,近5000多名贫困学生获得了共2500万元的助学贷款。据了解,这也是我国采用了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广东高校学生获得的第一批国家助学贷款。
据了解,截至12月8日,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部属高校共近5000多名贫困学生从广东中行获得了助学贷款,金额总计超过2400万元。其中,华南理工大学2160人获发放助学贷款共1062万元,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62人获发95.8万元,中山大学1489人获发781万元,暨南大学近900名学生获发超过464万元。
据悉,2004年8月下旬,中国银行总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组织的全国中央部属116所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中成功中标,成为独家经办银行。按照中行总行的中标协议,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承办广东地区四所中央部属院校助学贷款业务。
由于今年教育部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机制,让学校也承担学生的违约损失,有人担心今年的发放条件会比往年严格。此前也有报道称,广州某高校的学生要盖70多个公章才能获得助学贷款。对此,中山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张继芳表示,今年中山大学共有1400名新生获得助学贷款,比去年1000多名增加近一半,覆盖了今年提出申请的贫困新生比例的98%,另外对于无法申请的贫困生,学校还会采用延迟交学费等方式保证学生不会因贫而失去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今年的助学贷款新机制没有对贫困生入学造成影响。
另外,据张继芳透露,从今年开始,教育部门已明文规定,对于违约时间超过1年的毕业生,其名单将进入全国毕业学历查询系统,学生应聘时,用人单位如果进行毕业证书真伪查询时,就会知道学生的违约情况。另外,对于违约的学生,还将处以原利息2倍的罚息,银行可以起诉学生,追讨有关的罚息。
昨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和中山大学签订了银校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行将为中山大学提供综合全能化的银行业务产品和优质、高效的全方位贴身服务并成为该校在金融业务方面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广东另外3所部属高校也将在近期与中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