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轶珺陈鹏庭)因涉嫌侮辱中国人,国家广电总局通知耐克“恐惧斗室”广告片停播。记者昨天在一些耐克专卖店看到,与被禁播广告内容相同的大幅平面海报仍在张贴。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南京西路上的耐克专卖店,店门门楣上方“恐惧斗室”的大幅灯箱广告十分醒目。广告中央,身穿篮球运动服的“斗士”右手单手持球,展开矫健的双臂,做“灌篮”状。斗士右边是身穿长袍、须发苍白、形似中国老人的武林高手头像,以及被丑化的身穿中国服饰、形似敦煌飞天造型的女子头像,而在广告另一边一条妖龙则大嘴怒目。
走进店内,记者看到在西面的墙上也挂了一幅“篮球斗士突破双龙”的平面广告图,图像比一人还高,气势逼人。
对此,一些律师认为,耐克“恐怖斗室”电视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属于广告内容违法。因此耐克应马上撤掉在商场中张贴的具有相同内容的大幅宣传。
耐克(中国)公关部的周先生就此解释称,耐克公司已在逐步更换专卖店的“恐惧斗室”平面广告。
同时,周先生给记者发来了“耐克有关‘恐惧斗室’广告的媒体声明”。声明中NIKE公司对“恐惧斗室”广告在部分消费者中所引起的顾虑深表歉意。并表示“NIKE无意表达对中国文化的任何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