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监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就,截至2003年底,全国监狱系统罪犯中有2000多人获高级职称,6万多人获初级职称。这是记者从9日召开的纪念监狱法施行10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为贯彻落实监狱法,司法部
提出创办特殊学校、创建现代文明监狱等措施,并提出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的要求,指导各地发挥监管、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的作用,初步建立起提高改造质量的良性机制。截至2003年底,全国监狱系统罪犯获得文化毕业证书170多万个,结业证书近400万个。同时,我国监狱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明显提高,10年来罪犯脱逃率下降了96.7%,狱内发案率下降了83.3%,重特大案件下降了91%,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座谈会上说,10年来我国监狱事业的发展充分说明,监狱法是一部保障监狱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监狱法,做好监狱工作,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狱法,推动监狱工作法制化的健全和完善,促进监狱职能充分实现,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张景勇)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