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8日下午,省委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传达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部署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作主题报告。市领导程海波、陈君文、戴军勇、曹儒国、周用金、刘本之、莫道宏、刘春林、胡宗清、陈文浩、刘明、李平、欧运崇、覃清香、何佑民、刘剑英、龚建明、李爱国、徐万发、徐超文等和有关部门负责人60多人,在中国电信常德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一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不许”: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二要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五条要求”:对“跑官要官”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给予相应处分;对受贿“卖官”的要严惩不贷,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处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纠正;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要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坚决落实“六条要求”: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前,不要作出提拔使用决定;对拟提任用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发现有来信、举报或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先撤下来,安排其他适宜工作,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报记者陈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