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八旬老太独居多年,为找儿子听她唠叨,竟把她最喜欢、也最照顾她的幺儿告上法庭,理由是要求赡养。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后当庭调解,要求幺儿常听老母唠叨,尽到精神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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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执拗的老太太叫余大芳,重棉二厂退休职工,今年84岁,每月有523元退休金,住在沙区马道子101号。如今,余老太独居在单位的医院里已经4个年头了,马道子101号门上的大锁早已锈迹斑斑。老人膝下有两个儿子,最喜欢的还是幺儿“东娃”,因此她经常到幺儿家去耍。可幺儿要忙事业,经常不见人影。11月2日,她托人写了状子递到沙区法院,状告幺儿对她施用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并要求幺儿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如实报销医药费。
法院对老人的诉求非常重视,立案后马上组织法官去调查取证。然而,法官收集的所有证据都对“不孝儿”有利。为查清案情,法院决定上门服务,并选择了老太所在的龙泉路社区调解室作法庭。
昨日开庭时,老太的幺儿黄兵满脸委屈。他称,他曾花钱前后请了多个保姆照顾母亲,但母亲就是不喜欢她们,还把她们衣服、鞋子甩出窗外,每任保姆都这样被她赶跑。2002年,思前想后他决定母亲送往敬老院,可当晚她就翻墙要回家,他只得次日将她接回。去年母亲不小心摔伤后,他每天花25元钱请保姆照顾;住院期间,他经常前往看望,还煲汤给她喝;母亲生病点名要住西南医院,他立即送了去。母亲在市内各大医院都住遍了,所有的医药费全是他掏的腰包。
重棉二厂医院院长、护士长、社区居民也证实,黄兵对老母算是孝顺了。前不久老太生日时,黄还送去了鸡汤。
“有两根骨头,咸得不得了。”对此,余老太觉得“东娃”炖鸡汤的手艺太差,不停地抱怨。
法庭调解时,黄兵以忙为由提出把母亲送敬老院养老,余老太坚持住在医院,只是想“东娃”多到医院看她。最后,法庭调解时,法官要求黄兵常去看看老母,听听她唠叨。
在法官送老太回“家”途中,老太连说:“东娃对我好,我就是想看看他,想天天看到他。”(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周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