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今天下午1点30分开始,今报将开通养老保险咨询热线,特邀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处长为您解疑。
本期将就农民合同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和退休人员身亡后津贴手续的相关事宜进行解读。解读1:
农民合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就业中断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根据本人意愿,一次性返还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就业中断后再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解读2: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身故后,其家属须在7日内持户口簿到现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并留存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由社区代为办理领取丧葬费手续。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遗属,可到企业(或社区)登记,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再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遗属津贴发放手续。退休人员身故后,家属或他人冒领其养老金的,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可委托企业或社区通知冒领者限期全部退还,并处以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对拒不退回冒领养老金者,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局养老保险处处长为您解疑
从今天下午1点30分至3点30分,今报将开通养老保险咨询热线22690838、22690779,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金彦鸿、副处长金凡将做客今报,接听您打来的热线电话。届时,如果您有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与嘉宾直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