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仪陇县百胜水库因长期拖欠债务,其法定代表人、水库管理站站长李君9月15日被当地法院依法执行司法拘留。由此,水库上级单位仪陇县水利局发出两个文件:一个要求县委和县政府责令法院放人;一个要求该局职工轮流到看守所探视李站长。(据昨日华西都市报)
报道说,这两份文件由仪陇县水利局原局长刘福宁签发。刘局长肯定是懂法的,因为就任局长之前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也就是说,他签发的两个文件,明显是以“行政文件”抗拒“法律文书”的行为。
刘局长为何不惜发文件“捞”人、不惜与法律作对?因为,他料定胜算很大。此事的最后结果也证明:可以说双方各有所获,也可以说两败俱伤。
各有所获的是:水利局安排职工轮流探视的时间表是13天,推算刘站长被拘留的期限至少也是13天。但是,结果4天就放人了。这说明,水利局的第一份文件,即要求县委和县政府责令法院放人的文件起了一些作用。而县法院虽然没有把人拘留满时间,但也还是坚持了4天,所以也算是取得了一定的胜利。
两败俱伤的是:新闻说签发文件的是水利局原局长,那么说明这位局长现在已经没有在水利局任职了。由此推测,他的离职(调职)可能与这起文件抗法有“莫须有”的关系。而法院呢,拘留的时间缩水,司法权威受损,执行的债款似乎也没有到手。
水库长期不还欠债,法院判决后还敢“横眉冷对”,就是觉得法律对他们没有威慑作用。其上级主管部门水利局,既不要求水库积极还款,又不帮助水库积极筹款,这说明他们对法院的判决也是不当回事的。由此可见,是法律的“软肋”让水利局敢动用行政权来“冒犯”司法权。
在这起荒唐的文件“捞”人的背后,隐藏了多少尴尬和无奈?何时不让这尴尬和无奈重演,除了加强依法行政、加速法制进程,别无他法。
沸腾网络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