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12月5日报道的《校内丢自行车校方该不该负责?》一文见报后,沈阳市大东区第50中学非但没有给丢车学生家长满意的答复,也没有对学校自行车车库加强管理。12月6日,丢车学生家长于先生再次向记者投诉反映,他家孩子新买的一辆自行车又在学校车库丢了。
新车又丢于学校车库
据于先生介绍,孩子自上次有过一次丢车经历后,校方始终没在赔偿问题上有所表态,但考虑到校方承诺今后会加强对车库的管理,就以为不会再丢车了。于是,12月5日,于先生遵照学校“不许骑400元以上的车”的规定,又为孩子买了一辆价值200元的新车,并为新车配了一把锁摩托车专用的链锁。
6日一早,当于先生的孩子骑车上学,中午到车库取车时,在原存车地点怎么也没找到新车。孩子马上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班主任陪同一起找遍了整个学校也没找到。始终没给明确答复于先生的爱人来到学校,一位姓赵的副校长接待了她。赵副校长对学校责任问题一概不提,而将责任归到“是不是车没锁好?”“孩子得罪了什么人?”等孩子的身上。7日中午,于先生的爱人再次找到赵副校长,赵副校长还是对学校责任问题只字不提,只表示学校以后会加强车库的管理。
当日下午,于先生的爱人找到大东区教育局,德育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立即给50中学赵副校长打了电话。随后,告诉于先生的爱人,可以到赵副校长那里商谈。
于先生的爱人再次找到赵副校长后,赵副校长态度有所转变,他表示,会尽快跟正校长汇报情况,要于先生的爱人等结果。可是两天过去了,于先生的爱人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12月9日,记者根据于先生提供的电话采访了赵副校长。一直负责接待于先生爱人的赵副校长却称对学生丢车的事情和学校对车库管理不是很了解,得问韦校长。本报记者王天抒实习生银文涛记者电话:1330404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