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2月9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清退借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日发布公告,将32家长期欠债不还且又不采取实质性措施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据了解,自2002年3月该市开展清退借款工作以来,在各项清退措施的合力作用下,全市现已收回长期拖欠款近90亿元,为国有企业解除了14.41亿元的担保风险。
今年3月,深圳市清退办曾向社会公开曝光了首批40家欠款单位,收到了显著成效。再加上市清退办协调、办案和法律等手段,今年以来已收回欠款20多亿元,但仍有部分逾期欠款单位拒绝清偿欠款,甚至抵制清退借款工作。此次被曝光的32个欠款单位共计欠款36笔,最长欠款时间长达12年,欠款最多的单位单笔数额高达2000万元。这些被曝光的欠款单位主要是拖欠了政府专项基金和资金,其中部分企业千方百计逃避还款责任,性质和手段十分恶劣。
深圳市清欠办负责人表示,所有欠款企业必须在此次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市清退办联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采取积极可靠措施归还借款。对那些逾期仍无积极行动的单位,清退办将依法依纪采取必要的行政、纪律和法律措施予以追缴。据悉,首批被曝光的欠款单位中,没有主动采取行动的30多家单位已被收录进深圳市企业征信网的“黑名单”中,同时,凡是未还清欠款的单位不能再享受各类政府性基金和资金的扶持。
深圳自2002年3月正式展开的清退借款工作,主要任务是清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违规借贷和存在风险逾期未还的资金,以化解金融资产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和集体所有资产的流失。清退范围主要包括四类:向市、区财政借款逾期未还的;各专项基金中违规借贷和借款逾期未还的;企业领导为自己或亲友经商牟利而向企业借款和为亲友、无业务关系的个人或企业担保贷款的;向市属银行贷款和担保贷款逾期不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