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市南疆宾馆举行拍卖会,对位于金碧路延长线永力西苑的4幢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经过5轮激烈竞拍,除一个车库流标外,绝大部分房产最后共以430万元成交。
1998年7月28日,昆明永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昆明市支行护国路办事处贷款1000万元,并约定1999年2月28日为还款的最后期限,同时约定由昆明永力商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用位于昆明市永力西苑的4幢底层房产作抵押。到期后,永峰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护国路办事处把这一债权转让给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由永峰公司向华融公司还钱,永力公司继续为担保方。由于永峰公司一直未还款,华融公司遂将贷款方和担保方告上法院。
2002年9月,昆明中院判决永峰公司归还华融公司贷款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如永峰公司到期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则用永力公司的抵押物永力西苑的4幢房产折价变成现金后优先还债。永峰公司没有按期还款,华融公司遂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昆明中院受理后,把拍卖权交给了云南经纬拍卖有限公司。昨日,参加竞买者有近100人,法院决定将C、D两幢底层房产合起来拍卖。这个标的物吸引了不少竞买者,起拍价为220万元,最后被81号竞买者以310万元买走,加上其他房产,一共拍得430万元。法院将把款项优先支付给华融公司。对于流标的车库,昆明中院将重新组织拍卖。
谭江华 丁 强(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