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了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回复后,开远市66岁的钟延明老人想得到阳光和新鲜空气的愿望破灭了,他只能和老伴领着孙子继续在白天也要开灯的黑屋里生活。
钟延明老人住在开远市文化街111号,1994年,南面的邻居紧接其墙脚在一层楼的基础上又加盖了一层,并在其惟一的通风窗上方建了一部楼梯,使其通风和采光受到了严重影响。2002年,邻居将房子卖了,新房主又在钟延明窗子上方拼搭了一块2.1米的水泥板,并在其后窗处建起了一道3米多高的围墙,致使其采光和通风更加艰难,屋内空气混浊,大白天也要开灯。钟延明向开远市城建局和监察大队反映,同样受影响的星火合作社也去反映。城建局和监察大队通知新房主将围墙和搭板拆除,但新房主并不理睬。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今年9月,钟延明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讼诉,但法院称,这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事,要其到监察大队反映。钟延明再次书面向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反映,12月2日,监察大队回复钟延明,回复称:邻居1994年就加盖第二层楼房,为什么10年之久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该问题10年之久没有解决,属历史遗留问题,超出监察大队的职权范围。建议其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这样,钟延明的请求又被监察大队推到了法院。
昨天,钟延明找到了开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答复说:将派人进行落实。
任锐刚(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