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著,这个普通的安徽青年,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能够如此“出名”。当芜湖市人事局在公务员招考中查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将其拒之门外时,他站出来了。2003年11月10日,张先著因一纸“民告官”诉状而走进公众视野。
2004年4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芜湖市人事局的这一行政行为,但由于招考工作结束,张先著要求被录用的请求未被支持。面对这个“名义上”的胜诉,张先著并没有太多遗憾。因为他一个人的行为,维护了全国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共同尊严。
寻求公平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而维护公平则是法律的责任。4个多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传染病防治法专门增加了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中就包括在就业时不得歧视。人事部门也正积极修订相关标准,旨在改正这种不合理的歧视。
这只是整个2004年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缩影。这一年,“执法为民”的政治理念向制度化迈进,对人和生命的尊重,正在成为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核心。
3月14日,宪法修正案诞生,第一次把“人权”引入宪法。在中国这片坚实而广袤的土地上,让13亿公民在庄严的法律的保护下,尊严地生活着,是人权入宪的最大意义。而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所体现出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已经开始渗透到我们整个法律体系当中:
明确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让那些被迫“背井离乡”的人们讨回自己的土地时拥有了法律权杖,人们有理由相信诸如“铁本事件”那样的野蛮强制征地将不再出现;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尊重、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警察权力的使用,强化了保障人权;落实宪法原则,物权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的法律架构,一旦这部草案被审议通过,北京63岁的黄振沄老人面对强制拆迁时,就再也用不着拿出宪法单行本,为自己那座建于清朝的院落的生存而抗争。
不仅囿于立法,依法行政的提出,使“制约公权”、还权于民的理念日益凸显,10年打造法治政府的目标浮出水面。伴随着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行政许可项目,整个审批事项削减近半,同时授予了公民在办理程序上的知情权,各地也对行政审批以及相应的法规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和整顿。过去一个审批跑上几年、盖几百个公章的“公章旅行”现象,今后应该会一去不复返。
司法机关已然更加主动地承担起维护普通人尊严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在法官与律师之间设起“隔离带”“高压线”;最高人民法院引入“适度”的原则,要求民事执行8种财产不得予以查扣、冻结,从而保护自然人及其所扶养家人的生存权、人格权。从今年5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案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并确定了54件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一个只强调公权而忽视私权的社会,是一个狭隘的社会;一个在法律层面肯定个人尊严、权益的社会,是一个对“人”充分尊重的社会。如果说2003年孙志刚的遭遇导致一部法规的废止,只是一个偶然事件,那么2004年像张先著这样的例子却不胜枚举。一个个普通的中国人,在用手中的法律维护作为人的尊严的同时,也推动着中国法治的巨轮隆隆前行。
也许大家还记忆犹新,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撞了白撞”原则,体现了对生命关爱的法治理念,但新交法实施后,北京二环路上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无过错要不要赔偿”的全民大讨论。鉴于各种不同意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过程中“开门立法”:网上征求意见,7天共接到市民意见、建议8855件次;专门召开立法听证会,倾听16名市民各自的看法。正是汲取全民的意见,法律寻找到了一个平衡的支点,而这一过程的重要意义更体现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普通公民的权利正日益受到尊重和保护。
也许还有一些人还不知道,揭开阜阳奶粉事件的也是一名普通的安徽青年——高政。这位质朴的农民,当为救治自己家受劣质奶粉毒害的孩子花光所有积蓄时,执著地走上维权之路,由此揭开了劣质奶粉黑市的冰山一角,挽救了数以千计的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并挖出了背后10多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正是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民告官”案件数量也逐年增多,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就达到了7.49万件。
2004年中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升腾。这种力量,秉承着平等的精神,延伸着公正的求索,维护着公民的权利和尊严。过去一年里,也许我们依然能够看到无助者呼唤法律的泪水,但我们更多地看到了依靠法律赢得尊严后人们的热泪与欢笑,更多地看到了普通百姓和学者围绕着法律开展的探讨和争论……
新华社记者翟伟、田雨、沈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