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 军队离休干部、票证收藏家林斯人,收藏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3-1934年两年间发行的四大系列20余种借谷票证。这些红军长征前夕最后一次发行的借谷票证,是目前保留下来的极其珍贵的票证。
苏区中央政府当时发行这些借谷票证,是为反“围剿”筹粮,也为以后红军主力部队实行战略大转移做物资准备。林斯人收藏的票证主要有:
第一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面额为干谷50斤、100斤两种,发行时间1934年6月8日,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红军战士持枪行军图案和“此票专为1934年向群众借谷充足红军给养之用”的字样。
第二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面额为干谷50、100、500、1000斤4种,发行时间1934年3月1日,由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此借谷证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为临时紧急行动中沿途取得供给之用”等字样。
第三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米票。面额分别为8两、9两、10两、11两、1斤、1斤2两等多种,发行时间1934年3月,由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此票是为政府机关革命团体工作人员及红色战士出差或巡视工作之用”“持此票可按票面米数到各级政府机关、革命团体及红色饭店等处吃饭,油盐柴菜钱另补”等字样。
第四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临时借谷证。面额为干谷10斤折米7斤4两、干谷20斤折米14斤半等两种,发行时间1933年3月,由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签发。票面有“此证为中央政府为供给战时紧急军食,暂向群众借谷”“1933年早稻收成后,可向当地政府如数领还新谷”等字样。
“借东西要归还”是我军的优良传统。当年红军时期偿还借谷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凡苏区人民保留有红军时期借谷票者,可向当地人民政府领取稻谷或抵销公粮或兑付现金。此举得到了广大老区人民的赞扬。(完)(此稿配有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