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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价格不菲的精装房,本想图省心,只拎个皮箱就能住进去的安小姐却对记者难过地说:“这套到处是毛病的精装房,算是彻底毁了我的‘贵族’生活。”
[典型案例]
安小姐大学毕业后留沈创业。去年3月,一直寻找理想居住港湾的她,被东陵区某楼盘内一套装修风格独特的样板房吸引———喜欢样板间那富有欧洲情调的装修风格,尤其是房间内的淡粉色调格外温馨。
安小姐爽快地与开发商把购房合同签了、房款也交了。可今年7月底,接到入住通知的安小姐再看到房子时却惊呆了:房间色调全改了,淡粉色变成冷冰冰的蓝色,欧式家具换成了一点都不洋气的普通家具。她气冲冲找开发商理论,但对方解释说:合同里根本没有约定房子的装修风格和样板间“一模一样”呀!
面对自己签的明显有漏洞的合同,安小姐只好认了。但此后,精装房惹来的麻烦更多:油烟机管道居然倒灌油烟,新房半年后就熏成了旧房;入住一个月后阳台的雨水开始往屋内流,一查原来是地漏管道堵了,几次大雨过后,屋内地板大面积变形;房顶棚的水泥也开始大片脱落……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却和物业公司推来推去。安小姐这时又发现房子的装修没有保修期。
[律师诊断]
开发商精心设计的“精装修陷阱”,通常就是把样板间做得很花哨、很夸张,使消费者一下子“陶醉”,做出冲动性购买。而购房者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所购房屋品质的细项,所以出现偏差也无法索赔。
[律师开方]
药方一:购买精装修房的购房者,除了签订正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外,还必须与开发商就精装修房的装修质量、装修标准、保修期限和维修等方面,另行签订合同或者补充协议,让精装修房的品质也有相应保障。
药方二:关于精装修的合同或约定一定要签得详细、明晰。开发商所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而且要约定得“具体”,不能被开发商诸如“进口”、“高级”、“绿色”、“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所迷惑,要详细地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品牌、质量标准、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时没有依据。本报记者于健(感谢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李荣律师提供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