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吕诺、张宗堂)教育部日前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的专科层次专业目录。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10日说,2005年起,高职高专院校将按照《目录》招生。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混乱,以及人才定位、教学管理、招生就业等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等问题,都将得到改变。
据吴启迪介绍,目前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目录设置随意性较强,有的简单套用本科甚至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有的沿用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名称,致使不同类型学校相近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称明显不同。据招生部门初步统计,全国至少有1500多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结构的调整,影响了培养人才类别的划分、统计和宏观调控,影响了社会对人才能力结构的了解,也影响了毕业生就业。
为引导高职高专教育健康发展,扩大高教办学自主权,教育部日前制定《目录》,并于10月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目录》的专业划分,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并照顾与本科目录的衔接,分设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与本科13个学科门类对照,除哲学、理学和历史学等三大类未涉及外,其余均有涉及。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也与《目录》同时出台。吴启迪说,《目录》将根据院校特点和社会人才需求变化适度调整,每两年滚动更新一次。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但对医药卫生类和公安类中较为特殊的专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从1998年的386所增长到2003年的908所。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数、招生数、毕业生数都已占普通高校的50%以上。9月初的统计表明,2004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为6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