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官员和一个农妇吵架,你帮谁?可能会有一大半的人会说,帮农妇。为什么?保护弱者。当官的多有权势,多强。一个农民有多大能量?多弱。可是,却忽略了一点,没问原因,没问对错。难道就不可能是一个铁面的官员在执法时遇到一个无理的农民?
保护弱者固然体现了法律的人情味,人性化,但是毕竟法律要以公平,公正来说话。强弱并不等于对错。如果因为单纯的“人道”而“偏袒”,会走入“岔道”。这不,因为“人道”而产生了“人占道”增多的现象,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据《华西都市报》12月7日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实施半年多,成都交警跟全国各地交警一样遇到了实际困难:没强硬措施约束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事故处理工作的保险理赔机制亟待完善。12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委托成都市交管局局长李建伟向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汇报《道法》执行情况,希望人大代表予以立法、政策支持。
从“撞了白撞”到“机动车负全责”变化,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也体现了保护弱者的人性化。它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权”,但是“人权”却不等于只是个人、行人与弱势人群的权利。行人,非机动车虽然“撞”不过机动车,但是却一样会犯错,会违法。而且他犯起错来可能同样“猖狂”。在某报道中,曾有司机说,遇到有人在车前违章,晃来晃去,司机大声鸣笛,行人却不耐烦地说:鸣什么鸣,有能耐你撞啊!司机只有无奈。
笔者说这些不是“保护强者”,而是说,对于违章来说,行人与机动车“不分上下”。作为法律法规还是应该“一碗水端平”,无论向哪个方向偏倒,都会有水流出来。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是平等的。更何况,有的人本来就是双重身份,今天是行人,明天是司机。这样更是公平。
《道法》的争议已经是个老话题了,笔者今天“旧调重弹”是因为看到了报道中的实际情况,更因为已经有人向人大提议,所以就声援一下。法律本来就是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之中,那就应该考虑在改改吧,尽管它只实施了半年多。(稿源:红网)(作者:孔丙己)(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