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恶性欠费的发生,并减少北京人由于身份证丢失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周起,在京外地户口者,“申请安装北京通信个人后付费固定电话时,机主和担保人必须到场并出具机主和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此前,此种业务只需提供北京人的身份证原件做担保就可办理”(据《京华时报》12月8日报道)。
北京通信此举,显然颇多无奈,俺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对这样的作法俺不愿茍同。在俺看来,此举之弊,远大于利,可谓既不利人,也不利己,近乎因噎废食。
当前,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强,在京外来人员也越来越多,相当多的外地人,为了学习、生活和工作方便,需要安装后付费电话,但经通信公司这么一“提醒”,一些本来可以为亲朋好友提供担保的北京人,很可能由于担心而不愿担保了,外地人装电话将更加不便。自然,彼此的关系也将因此而逐渐疏远。而一些外地人因为通信公司之举让自己“装不成”电话,肯定非常失望,很可能选择了与通信公司“绝交”,连通信公司的其他电话也不愿装了。加上电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民的通讯选择越来越多,通信公司此举,无疑于自减财路。
更重要的是,因为个别人赖账,就让所有外地人跟着“陪绑”,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甚至是对外地人的歧视,这恐怕已经侵犯了外地人的相关权利了吧?不仅这是歧视,外地人装电话需要担保本身也是歧视。毕竟,绝大多数外地人,都是遵纪守法的。
所以,为了利人利己,最好还是想些其他法儿,否则,不仅可笑,而且可悲,甚至可能引来维权斗士为此提起诉讼——如果真有人这样做了,无论北京通信输赢,最终恐怕都将是输家。(稿源:红网)(作者:崔建民)(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