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潘昊 记者倪志刚)昨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在长沙市引起广泛关注的徐军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徐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伟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870.58元。
车挂女生一路狂逃
徐军曾是恒信公司经纪业务部经理。
今年1月7日下午他过量饮酒,于1月8日零时许驾驶一部无行驶证手续的丰田小汽车,在长沙市东塘调转车头沿韶山路往北行驶至东塘电信营业厅路段时,车追尾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吉普车,徐军的丰田小汽车严重损坏,引擎盖严重变形向上突起,前挡风玻璃龟裂,但对方车辆损失不大。
在被撞吉普车车主未加追究的情况下,徐军说声“对不起”后倒车绕过吉普车往北继续行驶。在继续前行300多米时撞到前方并排行走的3名学生(杨济业,湖南省广播电视学校学生;严欢、陈功,均为长沙市稻田中学学生),杨济业当即被撞飞20余米倒地晕倒,陈功左手被挂伤,严欢被挂在车上。
徐军稍踩刹车后又加速行驶,开出 350米后追尾撞上市民杨伟均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杨被撞飞倒地,摩托车倒地滑行撞上同向行驶的一台的士尾部。
徐军往左抢方向继续行驶,在长岭路口撞上由南往北正常行驶的钱立功驾驶的“猎豹”吉普车,徐军随即倒车,此时被害人严欢才脱离徐军所驾汽车倒地。
钱立功立即喊叫并拍打徐军所驾车辆要求其停车,徐军加大油门在长岭路口左转往西逃逸,至长信路口东北角时撞在花坛上,再次倒车试图逃逸时,被群众抓捕。
饮酒肇事者负事故全责
经雨花区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徐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严欢、杨济业、陈功、杨伟均、邓强、钱立功不负事故责任。
当天,长沙市公安局进行刑事技术检验,从徐军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0毫克乙醇/100毫升血液。
但这场事故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严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济业、杨伟均经鉴定,均已构成轻伤,其中杨济业评定为十级伤残;经对受损车辆吉普车、丰田小汽车、二轮摩托车进行价格鉴证,受损价格总值40826元。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雨花区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徐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无行驶证手续的机动车辆,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且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徐军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