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法营运搭客及超载现象突出,已带来较大交通隐患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周斌 交宣)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获悉,为确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决定从2004年12月15日零时起,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周边道路限制摩托车行驶。
据悉,今年8月5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启用后,机场周边道路的车流、人流迅速增加,大量摩托车进入到机场周边道路通行,摩托车违法营运搭客、超载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带来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从本月15日零时起,广州市公安局决定在以下区域路段(见下表)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不受上述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的限制。)
市交警部门表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驶,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对违反限制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禁摩路段
(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周边区域(含所述路段):
东面:空港一路、机场东面隔离围界以西;
南面:机场大道(机场高速公路交接处)、横一路、横五路以北;
西面:空港七路、机场西面隔离围界以东;
北面:机场大道(横十二路口)、横十二路、横十六路以南。
(二)机场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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