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段 扬 通讯员 刘付超
本报讯一个绰号“地主超”的劫匪,在北海当街抢劫一名妇女的挎包,被见义勇为的群众围追堵截,夺下手中尖刀,制服擒获,扭送警方逮捕法办。前日,“地主超”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刑罚款。
“地主超”真名庞学超,27岁,系北海市海城区一无业人员,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4月12日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今年4月1日刑满释放。但“地主超”出狱后不思悔改,为牟取不义之财,竟当起了劫匪。
今年6月6日晚7时许,“地主超”携带一把牛百叶尖刀,窜至北海市海城区茶园里与四川北路路口寻找抢劫目标,见一妇女牵着幼小的女儿散步不注意之机,从后面伸手抢走了该妇女挂在右肩上的一只女式挎包,内装现金150元及价值400元的“诺基亚8210型”手机一台。“地主超”在实施抢劫时,因用手过猛,将受害妇女拉倒在地,然后携带赃物拼命逃窜。数名见义勇为群众目睹了“地主超”的当街抢劫恶行,奋起追赶,经过一番围追堵截,将“地主超”团团围住。情急中的“地主超”持刀威胁见义勇为群众,结果被见义勇为群众夺下手中胡乱挥舞的尖刀,制服擒获,扭送警方。
法院认为,“地主超”携带凶器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地主超”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内再犯再度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地主超”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地主超”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