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在葫芦岛市绥中县网户乡。12月11日,当记者在绥中见到死者柳玉祥的亲人时,他们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
今年44岁的柳玉祥,家住绥中县网户乡陈家村。年近八旬的父母和他生活在一起,一个孩子在沈阳念大学。2000年,柳玉祥与杨玉宝合伙承包经营乡里的盐场。今年7月23日,柳玉祥被电击身亡,身亡的原因源于一台冒牌的封包机。
杨玉宝讲述了事发过程:7月20日,他们从绥中华盛五金综合商店花196元购进了一台飞人牌手提式封包机。7月23日早晨第一次使用机器时,柳玉祥被电击身亡。杨玉宝说柳玉祥是在看完说明书后使用的,并且电压、线路都没有问题。
7月23日,工商机关对经销商———绥中华盛五金综合商店进行了调查。店主承认该封包机是其商店售出的。工商机关对尚未出售的两台封包机进行了查扣。据了解,该商店一共从外地购进4台这样的封包机,售出两台。店主丁国华、陈秀华夫妻称,是从河北省玉田县发达五金工具城业主孙秀霞、蒋跃武手中购买的,而孙、蒋又是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五金城南区平房4号—438号经销商刘志业手中购买的。
那么,这个在包装上标识为上海飞人有限公司生产的“飞人”牌型号为GK9—2的封包机是否为上海飞人有限公司生产的呢?10月8日,上海飞人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缝纫机及零部件鉴定证明:此产品是假冒产品。
辽宁省质量检验协会对这台封包机的质量进行检验。结论是:“被鉴定的GK9—2手提式电动封包机因内部短路,外壳与带电部分直接连通,带电电压为电源电压220伏。应起防触电保护作用的电源插头的接地插脚未与外壳良好连接,起不到防触电(包括带电部分与外壳短路)保护作用。”
据了解,在工商机关查扣另两台待售的封包机时,接通电源后,用电笔测试外壳发现也同样带电。
在起诉书上,记者看到,原告柳玉祥的妻子的诉讼请求是赔偿死亡赔偿金5.8万余元,丧葬费5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为4710元。
时代商报驻葫芦岛记者苏秀娟时代网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本站将根据相关版权法规追究侵权者责任。信息合作请联络时代网(024-2382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