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金牌客户咨询服务合同》、“理财协议”等一份各式各样的协议书,沪上著名律师江宪指出:“投资股票一定不要轻信别人。”
时下,一些投资咨询公司,推出了一种新业务:会员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从公司处获取有关的股票买卖信息,同时有关人士还会提供操作建议。事实上,许多股民在按照咨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发出的信息后,购买的股票至今很少获利。许多股民,连数千元的咨询费都还没有赚回来。
江律师熟悉有关证券的法律,并打过不少证券方面的官司,他在分析这种情况时指出:股市有风险是大家都知道和了解的,有些股民为了减小或避免风险,千方百计打听内部消息,咨询公司的此项业务是应运而生。出钱买专业人士的信息,结果风险没有避免,还多花了冤枉钱,这个事实对许多股民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江律师说,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依照咨询公司和股民签订的合同,在股市上输了钱的股民很难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追回损失。作为咨询公司,它的义务就是提供信息,至于提供的信息是否能保证股民赚钱,协议并没有约定。其实,一个月两、三千元的咨询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付出这笔钱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提高了今后股票买卖的成本。投资讲究的是回报,在不能保证回报或无法预测的前提下,这种投资还有意义吗?
最后,江律师建议广大股民,自己的钱,还是自己来理好。
记者吴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