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闫晓光 通讯员 杨晓梅 李中原) 8岁、10岁,还是童话般的年龄,可就是这样三个稚嫩的小女孩,竟在短短一个月间被一名25岁的打工仔粗暴强奸,其中两个孩子受重伤。当他将魔爪伸向第4个小女孩时,细心的治安员当场将其识破。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虽他在被擒后坦白认罪,但如此恶劣行径,法不容恕,法院于日前以强奸罪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恶徒终于得到了恶报。
进入《百姓论坛》发表评论
打工仔月内强奸三幼女
李彦楚,25岁,广东化州人,初中文化。1997年,他来到广州打工,去年10月,开始在石牌东某快餐店负责送外卖。
2003年12月29日,他来到华农附近的五山镇,找当时正在追求的女孩阿花(化名)玩,但阿花不在家。正当他往回走路过五山路华农大公交车站时,8岁的女孩周某恰好在那里玩。李借口带周某上山捉鸟玩,将周某骗到华农的树木园山上,将其强暴并威胁周某说是摔跤导致流血的。周某回去只上了一节课就因下身流血被送医院做手术,2004年1月7日才出院。后经法医鉴定:周某阴道撕裂严重损伤、腹腔积血、失血性休克,已构成重伤。
2004年1月9日14时许,李途经五山路华农六一区外语培训班前池塘边时,见10岁的梁某某在骑童车,又以上山捉小鸟为借口,强奸梁某致其重伤。
两度得手的李越发肆无忌惮,竟于2004年1月27日再次作案,将8岁小女孩何某诱骗至农科院旁的茶山强奸。
第四次作案被治安员识破
今年2月18日14时许,李再度现身,在天河区五山花园贤韵街,以给钱为诱饵,准备将一个7岁的小女孩诱骗至茶山上奸污。但李这次的伎俩被细心的治安员张吉友识破,公安人员将其当场抓获。
原来,连续3起强奸幼女案都发生在同一地点,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正在巡逻的治安员张吉友看到李正骑着一部旧的女装单车跟着一个小女孩,主动搭讪但小女孩不理他,张吉友觉得可疑便尾随其后。期间,张吉友身上的对讲机响了,引起李的警觉准备开溜。张上前询问时,小女孩说那男子要给她钱,带她“抓小鸟”,张吉友一听顿觉可疑,立即通知同事,随后,几名治安员会同公安人员在华南理工大学东门附近将李抓获。
罪大恶极以强奸罪被判死
2004年10月22日,广州市中院开庭,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在庭上,李某辩称作案时在患精神病,但鉴定结果认定,其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辩解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他奸淫幼女多人,且短期内连续作案并造成两名幼女重伤的严重后果,法院并没有对其从轻处罚,最后以强奸罪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