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是副厂长,晚上却潜伏在火车道口变成“淫魔”,一双贪婪的眼睛紧盯过往的少女。这位副厂长因为其妻子坚持要与其离婚遂对女人产生了怨恨,从2004年3月开始,3个月内尾随强奸抢劫妇女作案7起,其中还有未成年人。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该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个小时作案两起
被告人周某今年只有29岁,但坐在审判席上的他神情呆滞,面无生机,看上去好像40岁。周某是辽宁省海城市人,捕前是某公司的一名副厂长。
2004年3月26日21时30分,被告人周某窜至苏家屯区陈相镇内,在陈相屯火车道口西北侧50米处,将一名路过此地的妇女强奸。轻而易举得手后,周某意犹未尽,作案还不到两小时后,他再次窜到陈相屯火车道口伺机作案。当被害人娜娜(化名)走到距离道口60米处时,周某猛扑上去将其拖到大道旁准备实施强奸。恰巧有一辆车经过,车灯一闪,周某手松了一下,娜娜挣脱“魔爪”跑掉了。
次日,疯狂的周某再次来到陈相屯火车道口附近,寻找作案目标。他尾随一名妇女到家后,当被害人开门时,周某上前将被害人拖至楼下,殴打后进行强奸,并抢走150元钱。
变态行为令人发指
2004年4月5日21时,周某窜至陈相屯粮库附近,尾随一名少女到其家门口,当他抓住被害人图谋不轨时,被害人大声尖叫惊动了其父亲,周某迫不得已撒手逃跑。
半个小时后,没有得逞的周某再次窜到陈相屯火车道口伺机作案,很快又盯上了一名少女。周某将少女拽至附近一墙根下,残忍地伤害被害人下体,少女凄惨的呼救声惊动了道口值班人员,少女得以逃脱虎口。
此后,周某不断在陈相屯火车道口附近作案,直到2004年5月7日被苏家屯警方抓获。
与妻子离婚嫉恨女人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周某说:“自己这么做就是因为嫉恨女人。”周某说他很爱自己的妻子,今年3月,妻子执意与他离婚后,他开始嫉恨女人,并决定强奸作案报复女人。
昨天的庭审,旁听席上没有一名周某的家属。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没有上诉,也没有说一句话。
( 时代商报 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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