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伙同其子李勃共同受贿案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然而,这起曾经震动一时的腐败案件到现在仍然给人们留下了许多问号。作为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李勃原本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然而,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权钱交易,充当起自己省长父亲受贿的中间人。那么,到底是什么让李勃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呢?这一切还得从最初的案情说起。
2003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勃伙同其父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共同受贿一案。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之后,法庭最终认定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法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并当庭作出判决。
法官 :被告人李勃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在李勃案判决之前,李嘉廷已经在北京受审,并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晖:他这个案子比较特殊,虽然李勃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他通过他爸李嘉廷的职务之便,为别人牟取利益,然后,他在后面收受贿赂,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共同犯罪。
李晖是当时审理李勃案的审判员,他告诉记者从共同犯罪的情节上,李勃是从犯,李嘉廷是主犯,所以在量刑上比照李嘉廷的刑期,从轻处罚,确定刑期为15年。而记者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到,李勃参与共同受贿开始于1997年,而这一年离他大学毕业还不到两年的时间。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 : 他(李勃)是95年大学毕业,大学毕业以后,分到黑龙江省的一家贸易公司,但是他从来没有上过一天班。
李卫国是李勃受贿案的公诉人,他告诉记者,李勃之所以没有回黑龙江上班,是因为当时李嘉廷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条出国留学的道路。1995年,李勃23岁。任何人都不会怀疑,这样一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心里一定揣着一份美好的理想,李勃也不例外。当记者在昆明市第二监狱见到正在服刑的李勃时,他对当初的那段理想仍然念念不忘。
李勃: 当时我比较想出国读书,比较向往能去一些大型国际化的一些公司去工作,因为本身我是大学学的外贸。
为了能够顺利出国,李勃在港商杨荣的帮助下来到了香港。然而由于签证被拒,出国的理想只能暂时搁置,此后他便开始跟着杨荣学做生意。
记者:你在杨荣的公司里实际上有没有参与他公司的运作和实际的经营活动?
李勃:应该说严格上没有,因为我一般是跟着他四处跑一跑,但是说很多具体的事情我没有去办。
由于在杨荣身边无所事事,出国的事情也一直没有着落,李勃开始萌生了回昆明自己做点生意的念头。
记者:你当时也跟你父亲提出来想自己做一点事情,当时你父亲的反应是什么?
李勃:他不同意,因为他当时在云南做官,他不希望我在云南抛头露面做这些事情。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 他跟他父亲提出来想去做生意,但因为他的父亲是云南省的省长,当时他父亲就说由李勃自己出面不方便,会给他带来不利的影响,他也不允许李勃自己在云南抛头露面,他说你可以找一些合作的伙伴,类似像杨荣、李俊之类的行贿人,找人合伙做生意,然后由李嘉廷给他们帮忙,但是到时候由李勃负责拿钱。
虽然遭到父亲的反对,但李勃还是背着李嘉廷和朋友合伙在昆明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但这个李勃唯一亲自操刀的生意却经营得非常不顺利。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 : 在昆明也做了一些项目但是都不成功,他自己也说看来离开了他父亲,他赚钱也好,干什么也好都非常困难。
记者:公司为什么没有开下去?
李勃:因为可能像我这样的人,你真正想去靠自身的实力做什么事,可能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家可能也会以为你是靠你父亲的背景去做什么事情。
自己的生意没做成,李勃却了解到杨荣在李嘉廷的帮助下靠一笔烟草生意净赚了1300万,1997年1月,为了表达对李嘉廷的感谢,杨荣在香港给了李勃500万港币。
记者:当时拿这笔钱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这笔钱可能是违反法律的?
李勃:没有,当时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对这种情况觉得可能是违纪,或者是一种潜规则一样的吧。一些国家的政策法规呀,我有时候也看,包括像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的子女不许干什么,不许干什么,其实我也了解,但是像我今天走到这一步,可能你越回避很多事情之后,你慢慢倒是走到犯罪的道路上来了。
杨荣的500万让李勃第一次尝到了父亲权力带来的甜头,他开始在权钱交易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在此期间,李勃又认识了昆明俊发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李俊,有了从杨荣手里拿钱的经验,李勃便开始谋求和李俊的合作。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他跟李俊合伙做,当然这个合伙是应该打引号的合伙,他不出一分钱,他说李俊你去找好的项目,我通过我父亲把项目拿到手,然后到时候我们两个来分这个钱。
从1997年5月到98年10月期间,李勃通过其父李嘉廷先后为李俊拿到了昆明市螺丝湾市场改造工程和世博园林小区700亩土地的项目开发权。其中,仅螺丝湾市场改造工程李勃就向李俊索要了500万元。
李勃: 应该在当时的那种社会环境下,我觉得我心理在不断地变化,又去想这个,又去想那个,一山望着一山高。好象在我脑海了有一点很深的烙印,我也可以像他们那样迅速地赚很多钱。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这个期间李勃多次向李俊索要好处,我们认为李勃这一点构成了索贿行为。
在检察机关对李勃的讯问笔录中,记者看到了李勃关于世博园林小区的一段供述:土地的事情办好后,我多次和李俊谈分成问题,我坚持拿李俊一半的利润,即五五分成。李俊不同意,他只给40%的利润,最后我也同意按李俊的意见办,但条件是原来李俊借给我450万作为利润提前给我。在这段笔录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从被动受贿到主动索要,李勃已经开始变本加厉地利用父亲李嘉廷的权力大肆牟利。
记者:毕竟是那么大的一笔一笔的钱,当时即使没有意识到违法的话,但是不觉得烫手吗?
李勃:当时隐隐约约会有一点,因为这些东西是见不得人的,你一直想要去隐藏这些事情。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卫国: 因为他钱来得太容易了,他手上1000多万的资金,他自己说除了挥霍一部分,吃个早点花上1000多钱2000块钱,其他的几千万放在股市里,大部分都亏掉了。
记者来到昆明市第二监狱时,李勃在这里服刑已经快9个月的时间了。而这九个月对于李勃来说,还只是漫漫刑期的一个开始。
李勃:我一直这样以为,我觉得它的心罚还要重过我的刑罚,因为它对我的心理伤害太大了。
记者:心理伤害是什么?
李勃:我觉得一种众叛亲离的感觉。
众叛亲离,这是李勃对自己目前生活状况的定义。面对记者,李勃不愿提及父子二人先后入狱的家庭悲剧,因为这一切的起因都是自己不断膨胀的贪欲。
李勃:我最可惜的时候,就是在我人生包括在20多岁刚出头的时候,定下我很好的一个人生目标,一个很正确的人生目标,然后,我为之去奋斗一生,我觉得这才是我应该做的,我现在最后悔的就是这一点。
“心罚大于刑罚”,这是记者在采访李勃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通过李勃受贿案,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亲情在金钱面前的沦落,还有权力和金钱的畸形交易。是父亲李嘉廷的权力让李勃进入了权钱交易的怪圈,而依靠权力牟取大量不义之财,又让他丧失了最初的理想和信念,最终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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